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1-7/20250904-0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9-04
文号 昌农发〔2025〕110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答复的函


殷晓泽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打造鸡飞镇中药材全产业链示范区的建议”(第51号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根据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2024年已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0万元在干塘村、二母龙村建设中药材示范基地257亩,同时配套供水管网和安装相关机电设备。2025年农业农村局将积极配合嗨森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继续跟踪完善2024年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相关内容,切实发挥示范基地的引领带头作用辐射周边村社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县林草通过开展森林抚育,积极推广“林下仿野生种植”模式,以干塘村嗨森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牵头带动邑等、鸡飞、里文村建设林下中药材示范基地,努力争取2025年衔接资金继续扶持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

二、县农业农村局对建设光伏农业中药材示范样板基地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已和中药材种植户初步协商先在邑等村试验示范种植7亩麦冬,一旦成功将扩大种植规模,同时尽量争取光伏药材项目列入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项目予以扶持,充分利用光伏板下闲置土地发展“光伏药材”产业,增加农村经济收入。

三、建设中药材初加工中心和引进中药材饮品企业涉及到相关用地批复等诸多环节,项目落地难度较大,但农业农村局将协同县投资促进局等相关单位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让具备实力且发展前景强劲的中药材初加工企业落户鸡飞。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