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50904-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文号 | 昌农发〔2025〕109号 | 浏览量 |
彭丽君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持续打造温泉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建议”(第50号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根据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2023年市级确定昌宁县乡村振兴示范点10个(漭水镇沿江村、田园镇四角田社区、漭水镇漭水社区、湾甸乡上甸社区、温泉镇联席村、耈街乡挖沙村、柯街镇芒赖社区、漭水镇共裕社区、卡斯镇龙洞社区、卡斯镇大水平社区),创建期截至2025年底,温泉镇温泉村未纳入创建名单中。
2.提案中提出: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日益增加,由于缺少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导致污水直排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和右甸河生态环境。建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工程。根据目前农业农村局主管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规定,符合项目资金投向,建议温泉镇人民政府将该项目纳入2026年项目库。
3.根据政府组成职能部门职能职责划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昌宁分局同样属于“两污”治理行业主管部门,建议从环保部门专项项目资金进行项目申报。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