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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50904-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9-04
文号 昌农发〔2025〕108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晓梅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打造松山村人居环境示范点的建议”(第49号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根据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请县级相关部门加大在松山村人居环境提升上项目、资金的支持和倾斜,购置一定的垃圾处理设施,设置统一的垃圾堆放点,改变群众乱扔垃圾的习惯,着力改善村容村貌。二是请县级相关部门帮助实施垃圾热解站提升改造,满足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需求。三是请县级部门帮助实施老瓦窑至丫口寨5公里人居环境通道项目,解决村内生活垃圾回收转运难题。

根据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将加大可支持资金统筹力度,协同推进温泉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二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温泉镇350座农村卫生户厕和3座自然村卫生公厕建设任务,提高卫生户厕和公厕在温泉镇的覆盖率。关于您提到的需要加强生活垃圾的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主体不在农业农村局。生活垃圾处理责任部门为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将积极与县委农办汇报,与住建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推进。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