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41016-0001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文号 | 昌农发〔2024〕163号 | 浏览量 |
杨坤龙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给予鸡飞镇里文村林下养殖黑山猪项目支持的建议”(第44号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根据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鸡飞镇地域辽阔,林下资源丰富,具有发展优质“昌宁山猪”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因此,在县级制定出台的《昌宁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昌委农办发〔2023〕23号)中,已将鸡飞镇列为了全县“昌宁山猪”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乡镇。
2024年,县级通过广泛甄选乡镇项目需求,利用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计划以更戛乡、鸡飞镇为试点,投入中央奖补资金145.6万元,打造“昌宁山猪”养殖示范基地1个,其中,鸡飞镇里文村计划投入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5.64万元,建设“昌宁山猪”示范村1个、发展示范户23户,户规均养殖母猪3头,配套建设粪污收集处理池6立方米,污水收集管道10米,户均补助达6800元。目前,试点项目建设已正式启动。
下步,农业农村部门还将根据项目试点效果,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有项目需求的乡镇,大力发展“昌宁山猪”产业,促进群众持续增收。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