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41016-00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文号 | 昌农发〔2024〕157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答复的函
瞿学良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给于漭水镇芭蕉芋种植促循环农业发展和助农增收项目示范点建设支持的建议”(第7号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根据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已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35万元支持项目建设,同时计划将项目列入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项目再次予以扶持,同时将积极联系相关技术专家,帮助解决芭蕉芋粉丝制作厂提升改造难题,进一步增强农户发展信心,带动更多种植户发展增收。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漭水农业产业发展。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