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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41016-00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10-16
文号 昌农发〔2024〕156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答复的函

施鹏兰、李光明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给予大河坝片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支持的建议”(第6号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根据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我单位在大河坝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对漭水镇明德村投资312万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600亩,建设灌溉渠4条共3370m、管道架设DN200热镀锌钢管640m、混凝土机耕路3条共2210m,项目于2024年4月底完工,各项建设内容已发挥效益。一是您们提出的区域先后已于2011、2016年实施过“昌宁县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和“昌宁县2016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2011年所实施的项目已于2023年度改造提升,且上图入库时根据国土最新“三调”数据上图,相关面积不足区域在周边补充完整。二是该区域耕地面积较小,2011年可提升改造区域3000亩已重新上图,2016年3000亩达不到提升改造时限,目前项目还不能重复投资。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