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41016-0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文号 | 昌农发〔2024〕156号 | 浏览量 |
施鹏兰、李光明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给予大河坝片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支持的建议”(第6号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根据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我单位在大河坝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对漭水镇明德村投资312万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600亩,建设灌溉渠4条共3370m、管道架设DN200热镀锌钢管640m、混凝土机耕路3条共2210m,项目于2024年4月底完工,各项建设内容已发挥效益。一是您们提出的区域先后已于2011、2016年实施过“昌宁县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和“昌宁县2016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2011年所实施的项目已于2023年度改造提升,且上图入库时根据国土最新“三调”数据上图,相关面积不足区域在周边补充完整。二是该区域耕地面积较小,2011年可提升改造区域3000亩已重新上图,2016年3000亩达不到提升改造时限,目前项目还不能重复投资。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