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01-7/20260910-00019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6-09-10
文号 昌农发〔2026〕154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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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82号建议答复的函

曾绍兰委员: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特色养殖产业发展、养殖技术推广及农业农村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为农村散养户提供养殖专业知识培训与技术支持的提案》收悉。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此次提案办理工作,立足部门职能认真研究梳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胡蜂伤人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发利用红金环胡蜂、黑金环胡蜂、黄金环胡蜂、七里游胡蜂、黑绒胡蜂、黑腹虎头胡蜂等攻击性较强的胡蜂品种。黄蜂属于胡蜂品类之一,在上级相关政策未调整前,我县暂不推广黄蜂养殖产业。

针对我县农村现存的零散黄蜂养殖活动,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重点聚焦风险防控、安全监管,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和技术培训。目前,已依托畜禽养殖常态化技术培训,同步开展胡蜂安全风险防控培训6期,累计培训427人次。2026年,计划持续开展胡蜂安全风险防控培训13期,预计培训820人次,切实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处置能力,有效筑牢农村零散养殖安全底线。

下一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紧盯上级政策导向,常态化开展胡蜂养殖安全宣传和风险防控培训,切实规范农村零散养殖行为,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宝贵建议与关心支持。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开富 1357752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