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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31013-00018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09-07
文号 昌农发〔2023〕199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昌宁县第十届 二次会议第29号提案答复的函

罗莹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昌宁县有机茶园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昌宁县有机茶园建设的提案”(第29号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根据提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有机茶园基地建设是有机茶生产的基础,是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有机茶园建设工作,提出“十四”期间,全县新建有机茶园9万亩,到2025年,全县有机茶园面积达10万亩以上。为确保任务的落实和取得实效,一是制定昌宁县有机茶园管理标准和有机茶园建设各相关主体责任清单,从选址建设、种植要求、肥水药管理、采摘标准等方面提出明确标准,明确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村处及认证主体责任。二是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和奖励措施。《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昌政发﹝2023﹞7号)明确: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报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对基地规模达到500亩以上,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每个产品给予3万元奖励,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奖励。三是扶持有机茶园基地建设。从2021年开始,县级每年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450万元,用于支持9万亩有机茶基地建设。温泉镇有机茶园建设任务4万亩,涉及18个企业。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也恳请各位委员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有机茶园建设工作。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