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3090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
文号 | 昌农发〔2023〕179号 | 浏览量 |
李玮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耈街彝族苗族乡挖沙村乡村振兴示范点支持的提案”(第52号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根据提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耈街乡挖沙村作为全县重点乡村振兴示范村,在乡村振兴建设上先行先试,通过抓党建促基层治理示范点建设,为农旅融合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得到众多市、县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基层群众的认可。2022年,已成功申报省级绿美村庄。2023年,依托涉农整合项目,已安排200万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用于挖沙村乡村振兴“百千万”建设项目。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工作。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