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2-010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2-01-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加强疫情应急各项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防止疫情进一步传染扩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会议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昌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暂行)》,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自我防护意识。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几率。
(二)依法管理:公共活动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三)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绍习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开富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郭利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屈尚增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炳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永军 党组成员、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李永明 机关党委委员
王 森 机关党委委员
洪 杰 机关党委委员
杨文生 机关党委委员
杨永宁 机关党支部书记
杨继铭 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党支部书记
王菊莲 农村经营管理站党支部书记
赵志诚 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党支部书记
王洪斌 茶叶技术推广站党支部书记
施贵华 柯街农场党支部书记
杨赛伟 办公室负责人
杨国宇 组织人事股股长
杨俊龙 农业投资与农村社会事业股负责人
杨铧渊 渔业管理股股长
张政才 行政审批与法规股股长
罗会军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
施玉菡 计划财务股股长
唐华全 农业机械管理股负责人
普 军 乡村产业发展与绿色食品股股长
杨宏镒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人
曾荣祥 畜牧兽医股负责人
饶泽峰 烟叶产业生产股负责人
杨治国 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负责人
王丕联 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所长
李 康 县植保植检站站长
辉 毅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
罗晓东 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站长
李 华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昌宁分校校长
周炳建 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
马志国 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杞建民 县水产站站长
杨永红 县畜牧工作站站长
王晓烽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建伟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吴 冰 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站长
张嘉武 柯街农场场长
(二)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各有关单位立即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制定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决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理中的后勤服务工作,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政治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防控措施
(一)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领导小组要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在活动期间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二)加强清洁消毒。由办公室定期对卫生间、走廊、会议室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酒店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
(三)落实实名登记。完善登记来访人员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严格执行“云南健康码”扫码亮码和绿码通行制度,认真遵守扫码、亮码、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属红、黄码及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四)应急物资与装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组织人事股、计财股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局办公室安排车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1 .通信与信息
单位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2.经费
计划财务股负责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经费统一预算安排,保障专款专用,确保及时到位。
六、疫情报告制度
县农业农村局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将立即处置,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