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2-0106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2-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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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生猪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84号)精神,为进一步抓实全县畜牧业发展工作,全力将生猪和肉牛产业打造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支柱产业,推动昌宁由畜牧大县向畜牧强县转变,结合昌宁实际,提出如下发展意见: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抓实中央、省、市各级畜牧业发展工作部署,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任务,以“优供给、强安全、保生态、促增收”为目标,进一步巩固生猪和肉牛在昌宁畜牧业中的支柱地位,着力构建现代化生产体系、加工体系、经营体系,加速提升产业创新力、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全力推动全县畜牧业实现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消除畜牧业发展壁垒,增强畜牧业发展活力。
坚持防疫优先。将动物疫病防控作为防范畜牧业产业风险和防治人畜共患病的第一道防线,着力加强防疫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政府和市场主体的防疫责任,形成防控合力。
坚持绿色发展。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畜禽养殖和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坚持政策引导。优化区域布局,强化政策支持,加快补齐畜牧业发展短板和弱项,加强市场调控,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实现生猪、肉牛产业产值翻一番,存栏生猪130万头以上,出栏160万头以上,综合产值43亿元以上,较2020年底分别增长67万头、90万头和24亿元;存栏肉26万头以上,出栏9.5万头以上,综合产值18亿元以上,较2020年底分别增长11万头、5万头和11亿元。实现肉羊、家禽和蛋类产业平稳增长,存栏羊20万只以上,出栏17万只以上,综合产值6亿元以上,增长28%以上;存栏家禽154万羽以上,出栏247万羽以上,综合产值2.8亿元以上,增长28%以上;蛋产量0.18万吨,综合产值0.7亿元,增长18%以上。新增畜禽规模养殖场100个以上,累计建成畜禽规模养殖场250个以上畜禽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50%和90%以上。实现肉类总产17.34万吨,畜牧业综合总产值达70.5亿元,较2020年底增长109.34%。
四、发展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1. 坚持规划引领。进一步构建“科学布局、园区示范、规模生产、生态养殖”的畜牧业发展新格局,努力推进集约化、工厂化、现代化、生态化发展。根据发展现状和潜力,立足优势,统筹资源,以生猪和肉牛发展为重点,将田园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耈街乡规划为生猪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将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更戛乡、鸡飞镇、耈街乡规划为肉牛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全县设畜禽综合屠宰场3个,南端区域在湾甸乡建屠宰场1个,2021年建成投产;中部区域在田园镇粮荣屠宰场,扩建家禽、肉牛、肉羊屠宰线,2022年底完成投资建设;北端区域在耈街乡建屠宰场1个,2023年开工建设,有效解决全县屠宰能力不足的问题,从“调猪向调肉转变”。
2. 坚持集约发展。坚持“三退三进三结合”原则,逐步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进入园区、进入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相结合、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相结合。对新建的规模养殖场,要从选址、环保、防疫、布局等方面严格审批,做到规模养殖场建设与城乡规划、生态红线、农田保护相协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扶持中小养殖场快速发展,依托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到2025年建成中小型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0个,完成总投资2.5亿元,实现新增生猪出栏10万头;依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2025年建成中小型肉牛规模养殖场50个,完成总投资3亿元,实现新增肉牛出栏1.5 万头,全县畜禽规模化率达50%以上,生猪、肉牛养殖标准化、现代化、智能化养殖水平明显提升。
(二)进一步健全产业体系
1. 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到2025年,建成肉牛冻精改良站点56个,生猪冻精改良站点60个,生猪良种繁育场8家,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县域良种繁育及推广体系能有效满足全县畜牧业发展需求。
2. 健全龙头培育体系。强化服务促升级。服务好已建成投产的云南好生长、天兆东润牧业等10家生猪龙头企业和福鑫牧业、农禾牧业等8家肉牛龙头企业,进一步提升现代化、智慧化生产体系,确保满负荷稳定生产。强化跟踪促发展。跟踪推进已落地的畜牧招商项目,全力建成东方希望生猪全产业链和上海鹏欣万头肉牛养殖基地等5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2021年建成东方希望卡斯存栏5000头能繁母猪场和12.5万头育肥猪场、云南好宜多卡斯年出栏10万头生猪养殖场、云南健乐卡斯年出栏6万头生猪育肥场、云南欣然2500头肉牛养殖场,开工建设上海鹏欣万头牛场2个,完成总投资8亿元以上。到2025年,东方希望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和上海鹏欣万头肉牛养殖基地项目全面建成,并投入生产,完成总投资50亿元以上。强化招商促突破。全力疏通引资渠道,培育产业发展新动力,推动产业突破发展。2022—2025年引资落地产业龙头16个,其中:引进5万头以上的现代化生猪养殖项目6个,1万头以上的现代化肉牛养殖项目2个,1千头以上的现代化肉牛养殖项目3个;引进年生产20万吨配合饲料加工项目1个,年生产20万吨青贮饲料加工项目1个;引进肉牛屠宰场1个,畜禽综合交易市场1个;引进年加工5万吨的肉食品精深加工项目1个。
3. 健全饲草保障体系。因地制宜推行粮改饲,增加青贮玉米种植,提高苜蓿、黑麦草、皇竹草等饲草自给率,年推广农田种草6万亩、青贮玉米种植8万亩,到2025年累计推广皇竹草、巨菌草种植15万亩。健全青贮饲料加工体系,依托肉牛养殖大户,推广青贮饲料区域代加工模式,实现56个肉牛养殖重点村青贮饲料代加工厂(点)全覆盖,就地加工,降低饲料运输成本,提高秸秆利用率,年推广青贮饲料加工50万吨,建成年生产20万吨的配合饲料加工厂1个,饲料饲草供应体系基本建成,自供能力稳步提升。
4. 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强化人力支撑。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畜牧兽医科技服务体系,稳定畜牧兽医队伍,全力保证全县畜牧产业发展所需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力量。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健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实现畜牧兽医服务合作社乡镇全覆盖。培育壮大畜牧科技服务企业13个,为中小养殖场(户)提供良种繁育、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现代化生产、产品储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实用科技服务。注重科技培训。整合培训资源,抓好畜牧养殖技术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科研协作”“县乡联办”“乡镇自办”等方式,以生猪、肉牛养殖、种草养畜、疫病防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为培训重点,每年开展技术培训26期4300人次以上,累计培养产业科技带头人400人以上。抓实疫病防控。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健全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动物疫病管理,切实做好疫情排查、疫情处置、疫病检测等工作,确保不发生非洲猪瘟、牛结节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散养户采取“集中免疫与适时补针”相结合,规模养殖场按程序进行免疫注射,切实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防控工作,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施地方强制免疫,对猪肺疫、牛出败、禽霍乱、新城疫等疫病进行重点免疫防控,加强炭疽、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
5. 健全绿色生态发展体系。抓实绿色食品牌创建。立足昌宁优势资源,积极打造地方特色品牌,鼓励企业申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商标品牌。强化绿色食品牌基地认证工作,依托大型养殖基地全力打造昌宁生猪、昌宁肉牛等地理标识。到2025年完成商标注册、无公害畜产品认证5个。抓实养殖和屠宰环节监管。健全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监管制度,落实清洗消毒各项措施。在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养殖小区建立动物卫生监管机制,确定1名官方兽医负责监督管理,规范13个省级备案检疫申报点的日常管理。2021年建成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和畜禽运输车辆集中洗消中心,到2023年实现病死畜禽集中处理率、运输车辆集中消毒率、产地检疫率、生猪定点屠宰率、屠宰检疫率、检疫电子出证率、“瘦肉精”自检率七个“百分百”目标。抓实信息技术支撑。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在畜牧生产中的运用,提高圈舍环境调控、精准饲喂、动物疫病监测、畜禽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加快畜牧业信息资源整合,推进畜禽养殖档案电子化,全面实行生产经营信息直联直报。鼓励第三方机构以信息数据为基础,为养殖场(户)提供技术、营销和金融等服务。依托“牧运通”等平台,实现畜禽运输车辆100%备案,安装使用定位仪,做到实时监管,到2022年实现调运监管全智能化。抓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21年完工并投入使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引导养殖业主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粪污去向登记台账,鼓励种植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粪肥。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广“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农牧互动”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7%以上。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
1.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依托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扶持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每年安排资金50万元,对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实施地方强制免疫,逐年对检疫申报体系实施改造提升,有效增强畜牧产业抗风险能力。依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持年出栏300头以上的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屠宰体系和畜产品流通体系、饲料加工体系建设。对常年存栏8头及以上能繁母牛的养殖户,县级统筹资金,按照500元/头的标准实施肉牛发展犊牛增量补贴,到2025年累计兑付补贴8000万元以上。在国家直联直报备案登记的生猪养殖企业,新增资产性投资,纳入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奖补范围,实际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在国家直联直报备案登记的肉牛养殖企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84号),对年使用青贮饲料1500吨以上的,按照60元/吨的标准实施饲草补贴。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强制捕杀补助兑付工作,做到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对养殖场自动喂料、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实施补贴。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扶持。
2.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疏通金融渠道,按照市级出台政策,年发放肉牛产业贴息贷款5000万元以上,银行自主发放生猪产业信用贷款4000万元以上;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积极为种猪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担保费率为0.8%;鼓励村集体利用“一部手机云企贷”积极申报贷款,整合土地资源建设生猪、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引入企业租赁生产经营,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对在国家直联直报备案登记的生猪企业,全面实施贷款贴息政策。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抓实做好养殖业保险工作,确保财政补贴险种保率达80%以上,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其他类型的商业性养殖业保险,不断完善养殖业保险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林草局等部门和13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畜牧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畜牧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畜牧业生产、肉食品安全供应负总责,要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工作内容、措施和项目,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用地保障。全县规划50亩以上养殖用地200块以上,为全县畜牧业跨越发展提供基础。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须补划。经依法依规审批后,允许使用林地开展规模养殖。鼓励节约用地,对楼层式设计的规模养殖场,产业扶持政策予以倾斜。
(三)强化纪律保障。严格开展跟踪问效,将畜牧产业发展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及乡镇绩效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等现象,严肃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