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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0-0226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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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的通知》(云办发〔2019〕20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保山市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的通知》(保办发〔2019〕18号)及《中共昌宁县委昌宁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发〔2020〕1号)精神,为切实抓好县农业农村系统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发展环境建设,构建服务高效、公平正义、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农业营商环境,现结合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各级党委、政府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全面排查、认真分析营商环境现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效率为抓手,以关键环节为重点,以企业满意为目标,努力深化改革创新,切实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树立职能部门服务新形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部门作风有效转变。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优化营商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依法行政、尽职尽职、用心服务的良好工作作风,服务企业能力和效率有效提高,农业政策环境、服务环境、社会环境得到优化。

(二)农业投资氛围更加浓厚。农业营商政策机制逐步完善,县内农业企业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改善,企业投资发展信心明显增强,年内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户数有所增加。

(三)营商环境满意度得到提。营商服务环境得到有效提升,涉农企业对农业农村系统的营商服务普遍表示满意,良好“亲”“清”政商关系得到塑造。在有关部门组织的行业评价中无“黑榜”结果,全系统存在问题明显减少。

三、具体任务

(一)进一步优化营商氛围。重点围绕营商环境氛围不足等存在问题,切实加强领导,配强配足工作班子,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努力创造条件,增强依法治理能力,切实做好依法行政,抓实抓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宣传等项工作,全力提高依法办事效率,为优化全县农业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氛围。【责任领导:王森;责任股室:局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法规股;责任人:杨文生、杨国宇】

(二)进一步转变作风。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机关作风整治,加大对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查处力度,着力整治政务服务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政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和营商服务意识,有效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使政策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等得到优化。【责任领导:王森;责任股室:局纪委、行政审批与法规股;责任人:杨华渊、杨国宇】

(三)进一步推进农业行政审批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杜绝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压缩行政审批事项时限,减少办理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围绕“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最多只跑一次”等服务承诺和目标,促进放权、治权,形成覆盖农业行政审批等服务领域的“一次办结”机制。同时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方式、运行路径及实现程度进行自查,模拟运行行政审批和申请服务事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为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农业营商环境。【责任领导:王森;责任股室:行政审批与法规股、驻政务大厅窗口;责任人:杨国宇、鲁从香】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严肃抓好农业行政执法,依法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农资、农机、渔业、兽医防疫及侵犯产权等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事中事后“四个监管”行动,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认真执行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等为依托,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实现双随机抽查全覆盖,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责任领导:王森;责任股室: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审批与法规股;责任人:张玉光、杨国宇】

(五)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严格执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招投标法,对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各类产业扶贫、产业强镇、农田建设等项目严格进行招投标管理,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为企业投资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责任领导:李宏伟;责任股室:局农业投资与农村社会事业股;责任人:杨赛伟】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方案,科学安排。一是组织局班子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知识及国务院10月8日通过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讨论优化局工作实施方案。在学习、讨论和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二是动员部署。召开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会,制定下发工作实施方案。适时组织相关知识测试。【责任领导:王森;责任股室:局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法规股;责任人:杨文生、杨国宇】

(二)明确重点,自查自纠。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围绕“昌宁县营商环境十大提升行动”重点任务、主要指标,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座谈、调研、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相关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逐项归类,形成问题清单。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时限要求,逐条整改。【责任领导:杨志军;责任股室:局班子、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责任人:局二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

(三)围绕差距,推进改革。一是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深化巩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成果。集中学习讨论,查找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方面存在的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广大群众和农业主体反映的审批难、办事难等问题,推进农业政务服务改革,简化行政审批事项。【责任领导:王森;责任股室: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责任人:各股室、各单位负责人】

四、组织保障

(一)完善组织机构。成立县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法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投资股、绿色食品股等股室及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定期研究,持续督导和强力推进。

(二)坚持领导带头。局领导班子要结合分管工作,带头深入企业,虚心听取意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要做解放思想、服务企业的排头兵,全面理清影响发展的思想、制度和体制问题,推动思想解放、加快发展。

(三)实施精准服务。围绕企业实际困难,立足解决问题,制定有效帮扶措施,开展精准服务,培育壮大企业发展活力。实现工作措施有新思路、落实上级政策有新举措、干部精神状态有新起色、体制机制创新有新进展、服务企业发展有新成效。

(四)注重舆论引导。要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网络交流平台等媒体,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办好政策信息宣传栏,制作宣传标语,加强正面引导,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五)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全系统干部职工借工作之机收受企业礼金、礼品和宴请,决不允许出现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添麻烦、增负担的现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