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2-0629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6-29 |
文号 | 浏览量 |
现将昌宁县2022年蚕桑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一、专项资金名称
昌宁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二、项目名称
昌宁县2022年蚕桑产业发展项目
三、项目主管部门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
田园镇、漭水镇、勐统镇、大田坝镇、更戛乡、柯街镇
六、项目建设年限
2022年5-12月
七、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计划在昌宁县田园镇、漭水镇、勐统镇、大田坝镇、更戛乡、柯街镇新植桑园1180亩;标准化小蚕共育室改造31座;新建地蚕大棚15座1365平方米。
八、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300万元。其中新植桑园1180亩,按1445元/亩补助标准补助种植户,补助资金概算170.51万元;标准化小蚕共育室改造31座,购置安装标准化自动控制设备31套,36400元/套,投资概算112.84万元;新建地蚕大棚15座1365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100元,补助资金概算13.65万元;项目管理费3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筹措总额为300万元。全部申请昌宁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九、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
蚕桑产业主要分布在产业较为单一的山区,基本都是该地区的主要产业,蚕茧收入是主要经济来源,通过项目的实施,桑园进入盛产期后,每亩可产桑叶2500公斤,每亩养蚕2.5张,产鲜茧100公斤以上,1180亩桑园可生产鲜茧118吨,每年可新增收入560万元。
(二)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新增桑园面积,巩固了全县蚕桑产业核心区域,地蚕大棚建设有效改善大蚕养殖条件,标准化小蚕共育室改造,较大程度提高小蚕养殖成功率,提高全县养蚕水平。进一步推进了我县蚕桑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带动和提升蚕桑科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广大桑农的种桑养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
(三)生态效益
蚕桑产业是一项无污染的绿色产业,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蚕桑生长环境,还可以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同时,通过桑树优良品种的推广,提高桑园的综合抗病性及生产能力,减少农药使用量及使用次数,改善了农田生态系统。蚕粪可作为优质饲料或有机肥料,能培肥土壤,改善地力条件。桑条能够做燃料、用于造纸、食用菌基料等,既可解决群众的燃料短缺问题,又可降低农户对树木的砍伐量,保护了森林资源。
十、绩效评价
(一)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①新植桑园1180亩;②标准化小蚕共育室改造31座;③新建地蚕大棚1365平方米。
(2)质量指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100%。
(3)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完成期为2022年12月31日以前。
(4)成本指标:完成投资300万元。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①农业产值达560万元;②带动脱贫不稳定户全年总收入10万元以上。
(2)社会效益指标:①带动脱贫不稳定户人口数65人;②带动农户增收560万元以上。
(3)可持续指标:带动脱贫不稳定户持续增收3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达95%以上。
(二)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项目绩效管理的相关执行要求,对照“项目申报表”和“项目管理表”等实施绩效考核。根据年度任务的计划内容和指标,结合年度总结、信息报送、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项目责任人:李绍习
公示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5-7120901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公示期为: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875-7120901(昌宁农业农村局)、0875-7130072(昌宁县财政局)反映,一经核实将取消项目扶持。
特此公示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