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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1-090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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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昌宁县田园镇新华社区余家寨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

根据《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昌开组〔2020〕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为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相关文件予以公开(具体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昌宁县田园镇新华社区余家寨环境整治项目。

实施地点:昌宁县田园镇新华社区余家寨。

建设任务:1. 村内道路建设:建设C30混凝土路面0.75公里,路面宽4米,支砌排水沟200米;2.路灯安装:安装6米杆高太阳能路灯20盏,太阳能板120W/2个;电瓶120A(含防水电池箱);光源(60W)LED;杆高6m;基础C25砼700*700*1000。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1.92万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0万元,乡镇自筹资金1.2万元。

实施期限: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项目建设期1年。

受益对象:项目区内200户701人。

实施部门: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逐步完善了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进一步改善提升了村庄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和生产生活条件。

带贫机制:项目的实施对产业发展、人居环境、生活出行产生直接影响,项目示范效果明显,社会意义深远。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5-7120901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1.《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昌宁县田园镇新华社区余家寨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昌农发〔2021〕128号)

2.《昌宁县巩固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昌宁县田园镇新华社区余家寨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昌巩固振兴组〔2021〕4号)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