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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1-1117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日期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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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昌宁县沧江茶源(温泉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

根据《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昌开组〔2020〕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为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相关文件予以公开(具体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昌宁县沧江茶源(温泉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温泉镇联席村。

建设任务:(一)沧江茶源古茶产业区建设工程

建设古茶产品贸易交流中心234.26㎡,农产品展销中心436.16㎡,茶叶初制加工所208.38㎡及配套设施112.5㎡,智慧古茶数据保护工程350块。

(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建设产业道路439m,茶园采摘步道357m;建设茶园采摘休息平台1个,建设休息亭52.04㎡,安装休息座椅1套、场地开挖平整423 m³。

(三)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道路绿化25㎡,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购置垃圾斗60个。

具体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17.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8.97万元,占总投资的95.5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60万元,占总投资的4.45%。其中申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00万元,剩余由乡镇自筹14.57万元。

实施期限: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项目建设期7个月。

受益对象:项目区内659户2761人。

实施部门: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区域内基础实施得到进一步巩固,古茶种质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茶叶产业效益得到提升,群众收入得到大幅增长,更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带贫机制:项目的实施对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旅游餐饮服务、生活出行产生直接影响,项目示范效果明显,社会意义深远。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5-7120901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1.《昌宁县沧江茶源(温泉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昌农发〔2021〕212号)

2.《昌宁县巩固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昌宁县沧江茶源(温泉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昌巩固振兴组〔2021〕27号)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