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1-112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昌开组〔2020〕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为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相关文件予以公开(具体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昌宁县沧江茶源(漭水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漭水镇漭水社区。
建设任务:建设乡村振兴示范点1个,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彩色混凝土游步道1.2公里,宽2.4米,C30混凝土道路0.8公里,宽1.8米。配套建设漭水社区功能提升工程:1、建设C20混凝土灌溉沟1160米;2、改扩建铺筑砂砾石机耕路680米,宽3米,配套完善挡墙、换填等配套工程;3、文化振兴工程:建设诗词创意组雕3组,诗词创意灯柱47套,配套建设配电箱、电缆等设施设备;4生态治理建设:栽植樱花、桂花、白玉兰、三角梅绿化树。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申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期限: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项目建设期5个月。
受益对象:项目区内170户509人。
实施部门: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点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功能提升,将极大的改善景区现有的各种基础功能,适应漭水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将漭水的旅游资源挖掘开发利用,将资源优势转化伟经济优势,有利于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提高景区的整体优势,增强景区的品牌意识,随着漭水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旅游经济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项目区自然风光独特,文化底蕴丰富。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带动其他各行业的发展和当地群众致富。进一步营造景区的良好生态环境,增强景区自然资源优势。通过合理开发利用,进而达到人口、资源、生态的协调发展。
带贫机制:项目的实施对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旅游餐饮服务、生活出行产生直接影响,项目示范效果明显,社会意义深远。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5-7120901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1.《昌宁县沧江茶源(漭水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昌农发〔2021〕238号)
2.《昌宁县巩固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昌宁县沧江茶源(漭水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昌巩固振兴组〔2021〕29号)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