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3102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0-26 |
文号 | 昌委农办发﹝2023﹞26号 | 浏览量 |
为切实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加快推进全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保农办发〔2023〕10号)精神,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推动构建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生猪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努力把昌宁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优质生猪生产加工基地和全国重要的生猪调出大县。
(二)发展目标。持续巩固和发挥“全国生猪调出大县”优势,打造年出栏百万头生猪产业大县。到2025年,生猪存栏73.5万头、出栏103万头、猪肉产量8.86万吨以上,建成年屠宰生猪15万头A级屠宰场2个、1.5万头B级小型生猪屠宰点1个、年产30万吨饲料加工厂1个,生猪综合产值达45.78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稳定生猪产能,做大一产
1.大力培育产业龙头。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重点引进“产加销”一体化龙头企业为重点,支持有关龙头企业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市生猪全产业链龙头企业新增生猪产能达15万头以上,确保东方希望大水平5000头能繁母猪场建成达产。按照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五化”要求,持续开展生猪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生态化、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到2025年,创建标准化示范场20个以上,其中:国家2个以上,省级6个以上,市级12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13乡镇)
2.提升规模养殖水平。引导中小养殖场(户)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发挥组织带动作用,采取统一生产、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与中小养猪场(户)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提升组织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市场化销售水平,增强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到2025年,培育和规范提升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达10个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达150户,存栏达30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化比重由31%提高到40%以上,生猪出栏达到100万头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草局、县供销社,13乡镇)
3.筑牢疫病防控屏障。改造提升县级兽医实验室,建设提升畜牧业大数据平台、县级和13个乡镇级规范化动物检疫申报点,加快推进县级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鼓励规模猪场建设生物安全设施建设。组织具备条件的种猪场开展疫病净化创建,引导规模猪场积极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抓实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强化检疫监管、疫病监测、餐厨废弃物监管和突发疫情处置,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草局,13乡镇)
4.强化科技推广赋能。依托生猪养殖龙头企业,构建“原种场+扩繁场+育肥场”层次分明的繁育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种源支撑。依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开展产学研结合,强化生猪科学养殖实用技术培训推广和先进成果转化应用。到2025年,积极争取设立1个生猪产业专家工作站,培训生猪养殖实用人才1000人以上,其中:县级培训600人以上,乡(镇)企培训400人以上;全县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7万头左右,良种覆盖率达85%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13乡镇)
(二)突破屠宰加工,做优二产
1.大力提升生猪屠宰产能。引进和提升现有屠宰企业相结合,新建或升级现有A级生猪屠宰场,合理规划布局设立供应边远山区本地市场的B级屠宰点。到2025年,建成年屠宰生猪15万头A级屠宰场2个、1.5万头B级小型屠宰场1个,年生猪屠宰量达30万头以上,推进生猪活畜外调向冷鲜肉外销转变。(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田园镇、湾甸乡、珠街乡)
2.培育发展猪肉精深加工。引进培育猪肉制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开发冷鲜白条肉、分割肉、火腿、香肠、速冻水饺等猪肉精深加工产品,大力发展以更戛酸肉、烟熏肉等地方特色食品,拓展市场销售空间,推动生猪产业从“卖初级产品”向“卖终端消费产品”转变,着力提升产品附件值。到2025年,力争引进培育优质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和地方特色食品加工家庭农场2个以上,年加工产能达到1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13乡镇)
(三)发展配套产业,做精三产
1.配套发展冷链物流产业。依托A级生猪屠宰场建设肉类食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1个,配置标准化低温分割车间、冷库、冷藏运输车辆等冷链设施设备。鼓励生猪贩运主体从“运猪”向“运肉”转变,引进或培育有一定实力的肉品经销商1个以上。支持肉品经销商、物流配送企业和商场超市完善冷链配送体系,线上线下融合开展线上电商冷链配送业务和开设线下冷鲜肉专卖店、销售专柜,积极拓展县外冷鲜肉销售网络,提高生猪产品冷链仓储外调比重。到2025年,力争生猪本地就近屠宰冷链外调量达6万头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13乡镇)
2.配套发展饲料加工产业。引进和培育饲料加工企业,建设饲料加工厂和配送中心,满足生猪生长各阶段的全价配合饲料、浓缩料、预混合饲料等需求。支持有条件的大型养殖企业饲料加工厂项目建设,实现饲料就地加工,有效降低饲料成本。到2025年,全县建成生猪饲料加工厂及饲料配送中心各1个以上,饲料加工产能达30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林草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13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抽调相关业务技术骨干为成员的昌宁县生猪全产业链工作专班,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参照县级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抓好生猪全产业链发展各项工作,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用地保障。各乡镇要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有关规定,不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情况下,积极协调筛选产业发展用地,鼓励引导养殖用地经营权流转,满足产业发展用地需求。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程序,提高用地效率。鼓励利用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发展生猪养殖,涉及使用林地的,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
(三)加强财政扶持。认真落实《云南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养殖投资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云南省省级财政支持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补助申报指南》,全力支持和配合企业、养殖场(户)做好政策申报;用好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持续推进生猪养殖场设施提升改造和散养户养殖密集区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切实强化政策宣传,全面落实好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政策;增强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的自动喂料等设备,积极争取纳入农机装备应补尽补;各乡镇要加强资金投入和统筹力度,将生猪强制免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列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的重点支持范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人发〔2022〕1号),加强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畜牧科技推广和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条件建设,足额配齐配强动物防疫检疫科技推广专业人员。实行防疫人员特聘计划,根据需要适当招聘特聘动物防疫员,补充基层防疫队伍力量。适时调整提高村防疫员补助,鼓励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以村防疫员为主体的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加快推进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
(五)强化责任落实。县直有关单位和13乡镇要深入贯彻落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部署要求,用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抓好各项行动措施落实。各乡镇要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中共昌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