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3083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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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目前,全县已进入主汛期,也是秋粮生产和防灾减灾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农业防灾减灾工作。2023年7月5-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对防汛减灾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分区分类分时指导,千方百计夺取秋粮和全年粮食丰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任务繁重,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具有特殊重要意义。2023年以来,我市部分区域出现极端天气,气象干旱偏重偏广,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影响,预计汛期全市降水分布不均、仍有可能出现阶段性和区域性干旱,“小概率高影响”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农业生产面临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各乡镇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考量,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眼睛瞪得大大的”敏锐性,更加深入细致扎实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清醒认识做好2023年抗灾夺丰收保安全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系统谋划各项防范举措,做好充分应对准备,切实将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
二、加强预报预警,抓实监测调度。各乡镇要加强应急值守,压紧压实防灾减灾各方责任,加强雨情、水情、汛情、农情、灾情监测预报预警,将天气预报和灾害风险预警到村社区,为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夺取秋粮和全年粮食丰收提供全链条、精细化、定制式防灾减灾服务。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新媒体、12379等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技术措施,确保做到预警信息到户、防御措施到田。要加密灾情调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周调度、月会商、重大灾情及时报告制度,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墒情、苗情和灾情,分区域、分类型、分作物科学评估灾害影响,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报告灾情及抗灾进展。
三、形成工作合力,科学分类指导。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制定了《昌宁县2023年科学防灾减灾夺秋粮丰收预案》(见附件),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农业防灾减灾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政策支持,抓实工作保障。各乡镇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根据气候趋势和灾情发展,积极争取政策、资金、物资支持,支持农民落实防灾增产各项措施;灾害发生时,迅速调度农业受灾情况,争取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及时启动农业保险理赔工作,做到早赔付、早兑现,支持农民及时开展灾后生产恢复,减轻灾害损失。强化农业防灾减灾应急服务队伍能力建设,建立抗灾机具等物资储备台账,及早检修设施机具,引导农机合作社、植保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准备。及早做好用肥、用药、用种等农资需求调度,搞好生产储备,加强余缺调剂,强化质量监管,保障生产需求。
五、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宣传引导。密切监测农业受灾等舆情和信息,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平台,及时解疑释惑,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宣传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把握好时机、力度、节奏,防止过度炒作,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普及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影响和科学避灾防灾抗灾技术措施。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