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31013-0001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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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粮食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全县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出来的耕地及时有效耕种,结合我县生产实际,提出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农作物种植指导意见。
一、作物品种布局
(一)粮食作物。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豆类等作物。根据《农产品分类与代码》(NY/T3177-2018)细化认定:
1.谷类包括:稻类(籼稻、粳稻、糯稻)、麦类(小麦、大麦、燕麦、黑麦)、玉米、高粱、粟(小黄米)、黍(大黄米)、荞麦等。
2.豆类包括:大豆、蚕豆、豌豆、绿豆、红小豆、芸豆(菜豆、四季豆)、赤豆、扁豆等。
3.薯类包括甘薯(红薯或白薯)、马铃薯、山药、芋等。
(二)非粮作物。包括蔬菜、油料(油菜、向日葵、花生、亚麻籽)、糖料(甘蔗)、饲草、烟草等作物。
二、发展种植规划
根据耕地主要种植粮食、油料、糖料、蔬菜、烤烟、饲料饲草等农作物,基本农田原则上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的要求,在优先保障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按照市场需求,合理布局产业,既要保障“米袋子”,也要丰富“菜蓝子”,还要增加农民的“钱袋子”,促进农民收入。优化农业产业空间布局如下:
(一)海拔1300米以下的低热河谷区地区。
布局种植水稻、玉米、红薯、大豆、向日葵、花生、豌豆、木薯、冬早蔬菜、香料烟等作物。种植方式:轮作与间套种。水稻:4-5月育苗,5月底—6月中移栽,9月底收获。玉米:冬玉米11—12月播种,次年4月底收获;夏玉米5—6月播种,10月收获。红薯:单作或玉米套种,夏季红薯5月播种,9月收获;冬季红薯11月播种,次年3月收获。大豆:5—6月播种,9月收获。向日葵:夏季5—6月播种,9—10月收获;冬季11月播种,次年3月收获。花生:6月底播种,9月收获。豌豆:9月份播种,青豌豆次年2月收获,老豌豆次年3月底收获。木薯(连作):5月种植,次年10月收获。蔬菜:9—10月播种,11月开始收获。香料烟:9月底前育苗,11月移栽。
(二)海拔1300米以上至1600米的中海拔温热区。
布局种植水稻、玉米、大麦、小麦、油菜、大豆、豌豆、蚕豆、魔芋、红薯、蔬菜、烟草等。种植方式:轮作与间套种。水稻:4月育苗,5月中旬移栽,10月收获。玉米:4月播种,9月收获。大豆:5月中下旬播种,9月收获。向日葵:4月播种,8月收获。大麦:11月播种,次年4月收获。小麦:11月播种,次年5月收获。油菜:10月育苗,11月移栽,次年4月收获。大豆:夏大豆5月中下旬—6月上中旬播种,9月下旬收获;秋大豆种植适宜播期为7月中下旬—8月上旬播种,10月底收获。豌豆、蚕豆:11月播种,次年4月收获。魔芋:4月播种,11月底收获。红薯:单作或玉米(茶叶)套种,5月扦插,10月收获。马铃薯:1月播种,5月底收获。蔬菜:9—10月播种,11月开始收获。香料烟:9月育苗,10月移栽。烤烟:2月育苗,4月移栽。
(三)海拔1600米至2100米及以上的高海拔冷凉区。
布局种植水稻、玉米、大麦、马铃薯、油菜、大豆、豌豆、蚕豆、芸豆、魔芋、荞麦。水稻:3月底—4月初育苗,5月下旬移栽,10月底收获。玉米:4月播种,9月收获。大麦:11月播种,次年4月底收获。马铃薯:1月播种,5月底收获。油菜:10月育苗,11月移栽,次年4月收获。大豆:5月播种,9月收获。蚕豆:11月播种,次年4月收获。芸豆:4月下旬播种,8月收获。魔芋:4月播种,11月底收获。荞麦:苦荞3月播种,8月收获。甜荞:9月播种,次年1月收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承担起保障辖区粮食生产安全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布局,切实调动和提高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严格规范基本农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引导种植目标作物,有效遏制耕地“非粮化”。
(二)因地制宜,狠抓落实。各乡镇要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扛实责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为中心,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合理制定本乡镇作物、品种结构调整指导性意见,合理规划、适销对路,进一步优化粮食作物生产结构,做到“宜粮则粮、应种尽种”。
(三)示范引领,集成推广。各乡镇要坚持示范引领,积极开展新品种引进试验,通过建基地、办样板、集成推广良种良法,选用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农业新技术,着力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加强对耕地保护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广播、报刊等宣传载体,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群众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群众“爱耕地、种好粮”科学合理利用耕地的自觉性,营造“良田粮用”的良好舆论氛围。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