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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06_A/2018-0313015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3-13
文号 昌农发〔2018〕12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学校,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状况,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昌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安办发〔2018〕3号)要求,结合我县拖拉机道路交通实际状况,从3月5日至3月31日在全县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拖拉机非法载人、无证行驶、超限超载、不参加年度检测行驶、带病行驶及其驾驶人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章行为,改善道路运行秩序;规范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发证行为,严把拖拉机驾驶证考试和发证关;规范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检测行为,把好拖拉机检测关。

二、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5日前)

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重点、要求和责任,进行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宣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5日至3月25日)

由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县农机监理站与上路拖拉机机主全面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拖拉机道路行车秩序整治,排查隐患,纠正违章行为;全面清理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行为,重点清查是否存在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行为、是否存在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是否存在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是否存在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等,发现问题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管理,规范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行为,管好现有的变型拖拉机,严禁再为变型拖拉机登记挂牌发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宣传活动,增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总结提高阶段(从3月25日至3月31日)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31日前报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整治。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

要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彻底排查整治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整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拖拉机道路运行形势严峻的地区,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切实维护拖拉机道路交通运行秩序。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墙报、黑板报、广播站、报纸等宣传工具,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拖拉机驾驶员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群众发动起来,积极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积极主动查找、整改隐患问题和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协作、紧密配合,齐抓同管,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昌宁县农业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