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06_A/2016-092301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11-26 |
文号 | 浏览量 |
有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蔗糖产业发展基础,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现将做好全县2015年至2016年蔗糖产业发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云南省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要求,合理规划发展空间,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提高蔗区设施化生产水平,稳定面积,主攻单产,增加总量,提高效益,将蔗糖产业打造成为全县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示范产业和引导产业。
二、目标任务
全县2015年至2016年甘蔗总面积达10.46万亩,其中:宿根蔗面积7.46万亩,新植蔗面积3万亩(目标面积3.5万亩),秋冬植蔗达70%以上,全膜覆盖面积1.5万亩;入榨甘蔗34.5万吨以上,生产食糖4.3万吨以上,酒精3500吨以上,平均出糖率达12.6%以上;实现甘蔗农业产量46.6万吨以上,农业产值1.98亿元以上。到2016年至2017年榨季,实现甘蔗农业产量50万吨以上,入榨量40万吨以上。(详见附件)
三、甘蔗收购政策
(一)甘蔗最低收购保护价420元/吨。
(二)甘蔗优良品种及价格由各制糖企业自行确定。
(三)“火烧甘蔗”在24小时内砍运进厂的下调30元/吨收购,48小时内砍运进厂的下调80元/吨收购,超过48小时的不予收购。
(四)甘蔗运费全部由制糖企业承担。
(五)企业在榨季期间适时兑付蔗款,并于榨季结束后2个月内全部付清。
四、扶持政策
(一)县级扶持政策
县财政安排3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蔗糖产业发展。
1.全县推广新植甘蔗全膜覆盖技术1.5万亩,按1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2.每户年度新植蔗面积20亩及以上的,按8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每户年度新植蔗面积20亩以下的,按5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企业扶持政策
各制糖企业要出台宿根蔗盖膜补助政策,制定其他原料发展扶持政策,报县蔗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并于榨季结束后2个月内,全面兑付清各项扶持和考核奖励资金。
(三)计入制糖成本政策
1.以入榨量计算,按15元/吨的标准提取生产扶持费,计入制糖成本。其中:每吨提取4元留企业,专项用于对村(社区)、村民小组和挂钩单位的考核,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各0.5元,村民小组长1元,具体考核办法由乡镇和企业共同研究制定;每吨提取1元留企业,专项用于甘蔗科技推广;每吨提取4元留企业,专项用于蔗区水利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由乡镇和企业共同规划组织实施;每吨提取2.5元专项用于对乡镇和县级的考核;每吨提取1元专项用于县糖办工作经费;每吨提取1.5元专项用于甘蔗良种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补助(县糖办1元、县甘科站0.5元);每吨提取1元,连续提取6年,专项用于糖料蔗核心基地项目建设。
2.企业向蔗农提供的现金借款、赊供蔗种及农用物资按种植年度承担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入制糖成本。
3.企业统一调供的蔗种运费全部由企业承担,计入制糖成本。
五、考核措施
(一)新植蔗任务考核
1.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更戛乡、勐统镇、鸡飞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缴纳风险抵押金2000元,分管领导每人缴纳风险抵押金1500元。完成新植蔗任务的,退还押金并给予押金数额2倍的奖励;未完成新植蔗任务的,扣缴风险押金,用于蔗糖产业发展。
2.昌宁恒盛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红庆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执行董事),以及分管原料发展的负责人,每人缴纳风险抵押金4000元。完成新植蔗任务的,退还押金并给予押金数额2倍的奖励;未完成新植蔗任务的,扣缴风险押金,用于蔗糖产业发展。
3.大田坝镇、翁堵镇要积极配合企业做好蔗糖产业发展工作,按新植蔗完成面积(不包括公司种植面积)给予乡镇50元/亩的奖励。
(二)入榨量任务考核
1.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更戛乡、勐统镇、鸡飞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缴纳风险抵押金2000元,分管领导每人缴纳风险抵押金1500元。完成入榨量任务的,退还押金并给予押金数额2倍的奖励。未完成入榨量任务的,扣缴风险押金,用于蔗糖产业发展。
2.大田坝镇、翁堵镇分管领导每人缴纳风险抵押金1500元。完成入榨量任务的,退还押金并给予押金数额2倍的奖励。未完成入榨量任务的,扣缴风险押金,用于蔗糖产业发展。
3.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更戛乡、勐统镇、鸡飞镇完成入榨量任务的,以实际入榨量计算,给予乡镇1元/吨的奖励。
(三)实行新植蔗任务考核“一票否决”制。未完成新植蔗任务的,不参加甘蔗入榨量任务考核,新植蔗考核风险抵押金和入榨量考核风险抵押金全部扣缴县财政,用于蔗糖产业发展。
(四)考核奖励兑现办法。考核风险抵押金于2015年12月31日前交县财政局。2015年至2016年榨季结束后,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对乡镇和公司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考核奖励。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形成合力抓生产。进一步完善蔗糖产业领导机构,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为蔗糖产业发展第一责任人,对甘蔗生产负总责。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巩固蔗糖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分析蔗糖产业发展现状,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强产业发展信心,充分调动群众发展蔗糖产业的积极性,促进蔗糖产业优化升级。
(二)强化培训,积极推广,依靠科技增效益。全面推广甘蔗全膜覆盖技术;全面推广秋冬植蔗和早春植蔗,确保种植比例达70%以上;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大缓释肥和新型农药施用面积;抓好甘蔗良种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以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提高甘蔗单产和糖分,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三)转变观念,创新模式,稳定基地保原料。积极探索“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甘蔗生产模式,着力培育甘蔗生产大户、重点村和经济合作组织。对稳定的原料基地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指导服务,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要逐步建立制糖企业定点原料供应基地制度,提高蔗糖产业的规模效益,增强产业发展综合竞争力。
(四)抓住机遇,夯实基础,改善条件促发展。紧紧抓住实施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项目的重要机遇,积极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加大以水利、道路和土地治理为重点的蔗区基础设施投入,努力改善甘蔗生产条件,增强蔗糖产业发展后劲。
(五)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奖惩分明鼓信心。县蔗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领导、指挥、协调和督促检查的职责,制定的政策,要严格考核,认真兑现。各种蔗乡镇、制糖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力以赴,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办法,确保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生产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