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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06_A/2016-0923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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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宁县2016年香料烟生产的意见

为全面完成2016年香料烟生产任务,进一步提升香料烟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稳中求进、进中求快、快中求好”的工作思路,坚持“择优布局、狠抓科技、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工作方针,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促效益,以防灾减灾为重点,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促进全县香料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考核指标

全县指导性种植面积4.2万亩,指令性考核任务12.5万担。实现农业产值1.4亿元以上,烟叶税3000万元以上。(各乡镇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二)质量指标

香料烟AB级比例达65%以上(各乡镇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综合合格率达85%以上;烟叶水分控制在16%以下;杜绝烟叶霉变;烟叶中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低于客户限量标准,杜绝一类非烟草杂质。

三、政策措施

(一)县财政投入182万元,用于香料烟生产扶持

1.安排42万元,作为自然灾害保险配套资金(每亩补贴10元)。

2.安排种植专业村(社区)、组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生产任务在1万担及以上的种植专业村(社区),每个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生产任务在5千担以上1万担以下的种植专业村(社区),每个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生产任务在2千担及以上5千担以下的种植专业村(社区),每个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完成收购任务兑现70%,AB级比例达65%以上兑现30%。各专业村(社区)指令性考核任务以乡镇下达考核任务数为准,年终完不成乡镇下达考核任务数的取消补助政策。年终收购量在1千担及以上的村民小组,每个给予奖励资金0.2万元。

3.安排抗灾减灾、新烟区开发、集约化调制补助资金70万元。

4.安排县烟办工作经费20万元。

(二)县香料烟生产部扶持政策

1.严格执行行业2016年烟叶种植收购政策,按下达计划任务收购烟叶。

2.种子补贴。按合同收购量对烟草种子全额补贴。烟种无偿提供烟农使用。

3.育苗补贴。按合同收购量对漂浮育苗进行补贴,香料烟巴斯玛品种补贴标准11元/担,常规育苗补贴标准8元/担。育苗补贴直接支付给烟农。

4.机耕补贴(含犁地、耙地、起垄)。专业化机耕补贴标准为香料烟9元/担。

5.农药补贴。以低于采购价格或无偿销售方式直接补贴烟农,标准为香料烟巴斯玛品种6.64元/担。每亩领用金额超过补贴标准的按标准上限补贴,每亩领用金额不足补贴标准的按实际领用金额补贴。

6.化肥补贴。使用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统一采购的烟用复混(合)肥,以低于采购价格或无偿销售方式直接补贴烟农,标准为每公斤补贴1元,每亩补贴上限为70公斤。

7.预检袋补贴。预检袋补贴标准为5元/条,以低于采购价格或无偿方式直接补贴烟农。

8.自然灾害保险补贴。统一按50元/亩投保,其中省财政补贴5元/亩,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补贴35元/亩。

9.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补贴。根据烟草行业补贴标准执行。

(三)乡镇扶持政策

重点围绕优化种植区域、种植专业村组培植、集约化育苗、专业化调制等自行制定生产扶持和考核奖励政策,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扶持政策和资金使用计划报县烟办、县财政局审查,再由县财政局根据生产进度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预拨资金。

四、考核奖惩

由县财政安排178万元用于香料烟生产考核奖励。

(一)对县香料烟生产部领导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部长交押金0.6万元,分管生产副部长交押金0.5万元,押金于2015年9月30日前交县财政局。全县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分别给予部长和分管生产副部长1.8万元、1.5万元的奖励。完成收购量退还押金,给予50%的奖励;过程考核得分在95分及以上,给予20%的奖励;完成AB级比例,给予30%的奖励。未完成指令性收购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对县香料烟生产部领导奖励,押金扣缴县财政专户,作为香料烟产业发展基金。

(二)对种烟乡镇领导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每人交押金0.6万元,分管领导(1人)交押金0.5万元,押金于2015年9月30日前交县财政局。完成收购量在4万担及以上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3万元;完成收购量在3万担及以上4万担以下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2.5万元;完成收购量在1万担及以上3万担以下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2万元;完成收购量在1万担以下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1.5万元。分管领导的奖励标准按主要领导的80%计算。完成收购量退还押金,给予50%的奖励;过程考核得分在95分及以上,给予20%的奖励;完成AB级比例,给予30%的奖励。未完成指令性收购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奖励,押金扣缴县财政专户,作为香料烟产业发展基金。

(三)乡镇完成县下达指令性收购任务的,按5元/担给予乡镇完成任务奖。完成收购量给予50%的奖励;过程考核得分在95分及以上,给予20%的奖励;完成AB级比例,给予30%的奖励。

(四)全县完成指令性收购任务,给予县产业组1元/担的奖励,完成AB级比例给予0.5元/担的奖励。

(五)安排经费50万元,用于年终总结表彰奖励。

五、技术措施

各种烟乡镇要认真执行保山香料烟综合标准,坚持“适产、优质、安全”的生产原则,严格控制生产过程,提高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率。

(一)种植品种

除勐统镇勐统社区、酒药寨社区继续种植云香巴斯玛1号外,在全县其他区域,全部种植云香巴斯玛2号。

(二)节令

1.播种节令

山地烟播种时间为9月5日至15日,育苗时间10天,田烟播种时间为9月15日至10月10日,育苗时间25天。

2.移栽节令

11月1日至12月5日,移栽时间35天。

(三)科学施肥

每亩施烟草专用复合肥70公斤(底肥40—45公斤,追肥栽后25天兑水浇施),普钙肥50公斤(用作底肥)。杜绝使用高氮肥(尿素、碳铵等)。

(四)移栽规格

田烟40厘米×10厘米;地烟40厘米×8厘米。

(五)控水管理

坚持移栽浇水成活;田烟栽后30天视天气情况在技术员指导下持“准浇证”方可走沟灌水一次,杜绝无证灌水和田烟二次灌水;山地烟栽后15天、30天视天气情况可分两次补水。

(六)中耕管理

田烟栽后15天至20天组织一次浅中耕(勐统组织深中耕);田烟株高30—40厘米时,非霜冻区域必须进行揭膜中耕高培土,培土高度在10厘米以上;无膜栽培坚持一次浅中耕、一次中耕高培土。

(七)病虫害防治

以保障烟叶安全为原则,使用公司统一供应农药,积极推行“农业防治+预测预报+农药防治”的综合防治方法,以预防为主、农药防治为辅,减少农药使用量。2至3月份重点防治蚜虫和白粉病,4月份重点防治棉铃虫。

(八)成熟采收

烟株移栽50天后,叶片自下而上呈现分层成熟落黄,下部叶适当早采、中部叶成熟采收、上部叶充分养熟后采收,顶叶坚持花开通后砍采。杜绝采青、砍青和采收黄烂烟叶。

(九)科学调制

坚持每亩配套建盖调制棚2个;坚持调制棚内清洁干燥;坚持按部位、成熟度、颜色、大小分类穿烟;坚持中下部烟叶穿稀、挂稀,上部烟叶自然穿挂密度;根据干湿区域、叶片部位、气候变化,采取“规范+灵活”的调制方法,合理调控棚内温湿度,科学采取三面封死、上遮阴、下加湿、早揭晚盖等辅助措施,以促使烟叶正常凋萎变黄、定色、干筋。严禁闷晒、裸晒。

(十)产品安全

1.烟叶农残控制。杜绝使用甲胺磷及其他有机磷和菊酯类等违禁和非供应农药,加强田间巡查监督,使用违禁农药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2.杂质控制。清除田间废膜,保持装烟工具、穿烟场地、调制场地、堆捂场地、分级打包场地无塑料、废旧地膜、羽毛、头发、橡胶等一类非烟草杂质,确保烟叶不受杂质污染。

六、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种烟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促跨越的高度,充分认识香料烟产业在促进财政增长、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要围绕目标任务的完成,将生产目标任务科学分解落实到村、到组、到农户、到地块,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宣传、早发动。要在认真总结2015年生产经验的基础上,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一线抓的工作机制,为香料烟产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优化烟区布局

按照“巩固发展适宜区、稳定次适宜区、控制不适宜区”的原则,以基本烟田为中心、专业村组为核心、培育职业烟农为重点,促进香料烟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要突出抓好专业村(社区)、组的培育,全县计划培育1万担及以上的种植专业村(社区)5个,5千担及以上1万担以下的种植专业村(社区)5个,2千担及以上5千担以下的种植专业村(社区)10个;1千担及以上2千担以下的种植专业组20个。新烟区开发要充分体现集中连片种植和专业化服务,县香料烟生产部要在政策扶持、烟农培训、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三)创新发展方式

要建立健全“技术指导+样板带动+示范推动”的生产方式,全方位对烟农进行技术指导,确保技术指导到户、实用技术下田、操作要领到人。各种烟乡镇要带头办示范样板,在技术落实方面体现高标准,充分发挥样板带动作用。要坚持示范户带动,以10户烟农为基本单位,选择一名有威望、懂技术、会管理的烟农作为示范户,由乡镇统一进行培训,颁发“示范烟农证书”,全面提高种植水平。要牢固树立市场意识、质量意识和产品安全意识,把提质增效、优质优价的指导原则贯穿到各个生产环节。

(四)严格落实合同

各种烟乡镇要树立香料烟产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思想意识,以合同管理为主线,严格按照合同安排烟叶生产、兑现各项扶持政策和收购烟叶,坚决杜绝少报多种、多报少种、无合同种植的情况。要坚持平稳收购、优质优价的原则,分两次进行收购,提高烟叶收购科学化水平。

(五)加强设施建管

要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机制,制定管护办法,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烟水工程、农机具、晾房管护台账,保证长期发挥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烟区配套设施,重点抓好勐统烟站搬迁、鸡飞烟水工程建设和更戛新烟区晾房配套等。要加强管护资金的收缴和使用,严格按规定收支,建立健全资金台账。

(六)强化督促检查

各种烟乡镇是行政措施落实的第一责任主体,县香料烟生产部是技术措施落实的第一责任主体。县香料烟产业领导小组要按照面积落实与育苗、大田移栽与管理、采摘调制、烟叶收购四个阶段,对2016年香料烟生产进行督查考核。各种烟乡镇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各个生产环节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