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06_A/2016-0923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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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烟叶生产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推进烤烟产业转型升级,主动适应烟草产业发展新常态,促进昌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2016年全县烤烟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烟叶生产宏观调控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发展基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稳定种植规模、稳定烟农收入、稳定支持政策和突出生态保护、突出特色优势”为总要求,以“市场、质量、规范”为主线,稳定种烟效益,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烟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生产收购目标
2016年,全县收购烟叶22.7万担,其中,红花大金元品种4万担、K326品种3.5万担(各乡镇任务详见附件)。实现烤烟产值3.2亿元以上,烟叶税收7100万元以上。
(二)烟叶质量目标
按照国家收购等级标准,全县收购等级综合合格率达80%以上,上等烟比例待市级明确后,另行发文。
三、政策措施
(一)县、乡镇扶持政策
1.县级扶持政策。县财政安排73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烤烟生产及考核奖励。
(1)兑现2015年考核奖励资金430万元。
(2)安排2016年230座烤房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92万元,补助标准为4000元/座,不足部分由乡镇负责。
(3)安排现代烟草农业建设配套资金10万元。
(4)安排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防灾减灾资金80万元。
(5)安排卧式密集型烤房群专业化烘烤考核资金50万元。
(6)安排专业化气象服务费50万元。其中:45万元用于购置防雹物资,5万元用于指挥系统通信服务费。
(7)安排县烟办工作经费20万元。
(8)积极筹措资金对实行专业化烘烤的卧式密集型烤房群给予以煤代柴补助。
2.乡镇扶持政策。各乡镇结合实际自行制定考核奖励及其他扶持政策,并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烟叶生产办公室备案。
(二)企业扶持政策
1.烟叶收购价格政策。严格执行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2016年烟叶收购价格的有关政策,坚持收购价款一次兑现。
2.散叶收购政策。抓实站点一体化专业化分级工作,100%推行专分散收模式,除出口备货外,按照50元/担的标准给予补贴,提高烟叶收购纯度。
3.专业化烘烤补贴政策。充分利用25元/担的专业化烘烤补贴政策,采取多种模式推进专业化烘烤服务,全面推进卧式密集型烤房专业化烘烤。
4.地膜回收政策。切实利用好50元/亩的地膜回收补贴,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5.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政策。按照“政府引导、烟农投保、烟草补贴、全面覆盖”的商业保险模式,建立保险与救助相结合的灾害救助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具体标准按市级文件执行)。
6.产前投入按省、市烟草公司政策执行。
四、考核办法
县财政在2017年预算中安排430万元专项资金,对2016年烤烟生产完成指令性收购任务、上等烟叶比例、市人民政府《保山烤烟综合标准》阶段检查、全县过程考核、综合等级合格率情况对乡镇、村(社区)和县产业组进行考核奖励。
(一)乡镇领导考核奖惩。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交押金0.8万元,分管领导(每个乡镇1人)交押金0.5万元,押金于2016年3月底前交县财政局国库股。完成任务的,退还押金并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完成任务在5万担及以上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4万元;3万担及以上、5万担以下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3.5万元;2万担及以上、3万担以下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3万元;2万担以下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各奖励2.8万元;分管领导奖励标准按照主要领导的80%计算。具体考核方式为:年终完成指令性收购任务给予40%的奖励;完成上等烟叶比例给予30%的奖励;市人民政府《保山烤烟综合标准》阶段检查、全县过程考核得分在95分及以上,给予20%的奖励;综合等级合格率达标给予10%的奖励。未完成指令性收购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奖励,押金扣缴县财政专户,作为烤烟产业发展基金。对完成生产收购计划总量,但完不成红花大金元品种或K326品种生产收购任务的乡镇,扣减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目标责任考核奖励的10%。
(二)乡镇担烟奖励。以乡镇为单位,完成收购任务、上等烟比例,且综合等级合格率达标、《保山烤烟综合标准》和全县过程考核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红花大金元、K326品种每担奖励7元,其他品种每担奖励5元。具体考核情况为:完成收购任务,红花大金元、K326品种每担奖励3元,其他品种每担奖励2元;完成上等烟比例,按收购任务红花大金元、K326品种每担奖励3元,其他品种每担奖励2元;综合合格率达标按收购任务每担奖励0.5元;《保山烤烟综合标准》落实情况考核得分在95分及以上、全县过程考核得分在95分及以上,按收购任务每担奖励0.5元。
(三)村(社区)担烟奖励。完成乡镇下达收购任务的村(社区),县人民政府给予红花大金元、K326品种每担5元、其他品种每担2元的奖励。考核奖励资金按考核结果划拨到各乡镇,由各乡镇自行制定具体考核奖励方案。
(四)年终表彰奖励。年终对烤烟生产组织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合同管理。各种烟乡镇要根据下达的收购计划,将计划和面积分解到户、落实到田块,严格核实栽种面积。严格合同签订,于3月31日前完成合同产量和面积到户预签订工作,移栽株数、面积核实调整并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0日前与烟农正式签订种植收购合同。特色品种规划种植区,严禁烟农自行种植其他品种,确保特色品种种植纯度及特色品种收购纯度。严格过程控制,按指导性面积每亩不低于“50公斤专用肥、10公斤氮钾肥、10公斤硫酸钾肥、5公斤地膜”的标准配供物资,确保大田移栽物资及时足额配供到位。按合同组织烟叶收购,加强对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做到“控得住、稳得住”。
(二)抓牢关键环节。各种烟乡镇、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抓实育苗、烘烤、分级三项专业化工作。结合生产实际,153孔漂盘按4.5亩/棚的标准测算,200孔漂盘按5亩/棚的标准测算,按下达种植面积育足烟苗。要狠抓烘烤水平提高,切实加强烘烤组织管控,全面推行专业化烘烤,不断提高科学烘烤工艺落实到位率。抓好队伍建设、烟农除青去杂、流程监管等环节,全面推行站点一体化专分散收模式。
(三)提高生产水平。择优布局、规划落实好种烟面积,按区域确定最佳育苗时间和移栽节令,温凉区域2月20日前、低热河谷地带3月15日前育苗结束。全面推行打塘深栽技术,缩短连片区域移栽周期,5月10日前全面完成大田移栽任务。突出抓好以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肥增效技术、GAP管理为核心的技术推广。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对种烟地块全面进行“根结线虫病”预防。牢固树立“纯度就是质量、纯度就是形象、纯度就是品牌”的质量观念,提高烟农纯度意识,用政策引导烟农按部位采收、烘烤、去青去杂和交售。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于9月1日开秤收购。进一步加强收购管理,坚持平稳收购、均衡收购。
(四)加快项目建设。抓住烟草行业大力支持烟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紧密配合,严格管理,精心组织,确保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重点抓好长岭岗水库建设和更戛引水工程申报,抓好耈街乡栗木、卡斯镇大塘烟水管网和鸡飞邑等、珠街黑马项目区水窖建设。2016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230座卧式密集型烤房建设,5月底前通过县级验收。
(五)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敢于担当,做到思想不懈怠、工作不松劲、措施不减弱,把烤烟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势产业、农业产业的主导产业、高原特色农业的重要支柱,统筹各方力量,整合部门资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烤烟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