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0022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52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昌宁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nc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邮编:678100;电话:0875-7131946;传真:0875-713194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昌宁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抓实内容、载体、解读、制度4个重点为核心,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全面推进、不断深入、逐步规范、健全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强化组织保障,高位推动落实
一是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宣传、网信、保密及政府组成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政府办主任、分管副主任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县政府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有序开展。二是制定出台了《昌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并将任务细化,层层分解到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年度专项经费10万元。四是按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网站年报和年度报告。五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于2019年12月20日组织召开了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业务培训,并邀请市政府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胡永科长、杨俊富科长和保山铭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刘晓娟到会指导,会议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测指标、政务舆情处理、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政府网站常见问题及处理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培训,分析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确保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六是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指标的有关文件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2019年度综合考评,并作为单项考核指标,分值权重为考核总分的4%。按要求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开。七是积极协调配合上级做好专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按时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
(二)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公开工作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昌宁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昌宁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昌宁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昌宁县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制度》《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等流程。二是抓好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单位负责公开;各乡镇、各部门依据职权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信息的单位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发布主体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两个以上部门共同生成的需对外公布的政府信息,由组织生成该信息的单位负责向公众公开,其他单位不得对该信息进行发布。三是抓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扎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所有信息需经单位信息拟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4人层层签字审批同意后才能公开,并按要求填写《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同时将电子版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备案。切实提升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整体推进
1.抓实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新《条例》要求,扎实抓好“十五个方面”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开设政府会议专栏,依法公开政府全会、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内容,年内公开政府会议信息21条;二是按年度梳理依法公开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政府网站共计公开规范性文件46条;三是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专题专栏,及时将办理情况公开展示。公开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信息55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63条,同时公开全县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四是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及落实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绩效自评报告等信息960条;五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进行了修改完善,概况类信息、领导信息公开准确无误,依法公开“三定”及有关信息;六是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情况;七是加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基层组织、财务、重大决策、土地征转让、集体资产变动、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运营、合作社经营、筹资筹劳、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等政府信息,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渠道,切实增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2019年度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62条,其中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67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192条。
2.抓实三个领域信息公开。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突出做好各领域的政府信息集中公开。年内公开住房保障信息15条,土地征收出让信息7条,规划计划信息4条,政府采购信息12条,重大项目建设信息66条,脱贫攻坚领域信息44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27条,教育体育领域信息26条,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3条,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125条,公共文化领域信息25条,就业创业领域信息4条,生产安全事故领域信息2条,食品药品领域信息49条,工商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信息20条,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信息5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06条,价格和收费信息4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4条。
3.抓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有关要求,及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进行答复。熟练掌握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时限、责任主体、工作程序等要素,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流程,明确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多渠道受理申请,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10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109件,均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要求进行了办理答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4.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在政府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明确政策解读范围、责任主体,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66号),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纳入办文流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关联发布,若有延迟,应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发布,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相互衔接。2019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5条。
5.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各媒体单位的沟通,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及时澄清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都按要求在3小时内、最迟不超过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同时,以政府网站、电视台、昌宁新闻网、政务新媒体等为主要平台,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引导正确舆论。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加强网民在线留言、投诉的办理答复,2019年政府网站共收到网民留言咨询信息150条,答复150条,答复率100%,平均答复时间不超过2天。二是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热线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整合资源,优化流程,规范标准,强化协同,推动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整合,目前,全县64家单位政务服务热线全部整合,实现“12345”一号对外。
6.抓实公开平台建设
(1)规范政府网站建设。一是明确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的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发布工作。二是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着力解决检索设计不合理、信息检索结果不全面、检索方式不便捷等问题,让群众以最简单的方式获得信息帮助。三是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印发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政府网站域名梳理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昌宁县农业农村局(www.bscnagri.gov.cn)、昌宁县纪委信访室(www.jubao.yncn.gov.cn)等不再使用的网站域名进行了注销清理。四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成政府网站 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接入工作要求,及时安排人员与网站维护公司对接,目前已完成接入工作。五是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政府网站应急值班制度,实行专人24小时监测,全面做好日常巡检、检测、管理及维护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运行。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印发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昌宁县政府系统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底数、查明问题、迅速整改。对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坚决关停;对信息更新慢、内容推送迟、互动交流差、办事效率低的,限期采取整改措施。二是要求县级各单位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制度,确保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三是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业务应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四)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通报制度,明确由政府督查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股,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形成督查通报,对工作中存在进展缓慢、搞形式主义、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切实给予严肃批评。对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落实,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工作中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根据《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奖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4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0 | 0 | 47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85 | 0 | 3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428 | 0 | 45 |
行政强制 | 297 | 0 | 3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 | 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48 | 5223.630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0 | 0 | 0 | 0 | 0 | 0 | 1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5 | 0 | 0 | 0 | 0 | 0 | 4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基本是综合协调各项事务的办公室,没有相对固定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后,不能及时补充,造成工作断档;三是公开载体单一,目前多数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仅限于政府网站和公告栏等,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的相对较少;四是部分单位没有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系统的公开,公开内容多为工作动态、领导讲话等内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公开较少;五是部分单位没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形成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二)改进情况
我们将按照“夯实基础、扩大范围、创新方式、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好《条例》和《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强化培训指导,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办讲座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交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力量建设,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工作的投入,健全完善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网、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公开专栏等多种载体和多种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真正做到群众知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四是进一步抓实主动公开,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五是进一步狠抓监督保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督查检查。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细化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方法,积极发挥检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