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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17030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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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山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实际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报告。本年度报告由组织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机构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附件7个方面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共涉及13个乡镇、43个政府组成部门。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邮编:678100;电话:0875-7130220;传真:0875-7130169。

一、组织推进情况

2016年以来,昌宁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以《保山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为标准,抓住内容、载体、解读、制度4个重点,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目标、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畅通公开渠道,扎实抓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县站在以政府信息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政府的高度,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网管中心、县监察局、县委保密局、县委编办、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办公室力量,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各乡镇及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制度,保障工作开展。我县在深入贯彻省、市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和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办法》《昌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分解细化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部门,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以任务传导压力、压力形成责任、责任促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培养了一批执行力强的信息公开业务能手。同时在年初,我县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7年度还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综合考核中。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机构、有人员、有资金,确保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三)狠抓宣传,强化学习培训。宣传方面,我县在昌宁电视台、《昌宁宣传》、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开辟专栏,采取集中会议、书写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深入人心,仅政府网站的访问量就达到了2572289人次,远高于其他县区。学习培训方面,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召开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2次,培训人员12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督查,增强工作动力。县人民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将执法、教育、卫生、社保、水务、住房、国土资源等公共服务单位办事公开情况作为行风评议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评价体系,各乡镇、各部门明确了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确保了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同时,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网络管理中心、法制办、监察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由县政府办信息股和县网管中心牵头,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遇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情况及时上报,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范围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内容齐全、及时准确。特别是六个方面一律公开:一是行政权力清单一律公开,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相关政策、业务流程等事项全面公开;三是公共资源配置一律公开,特别是社会关切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出让等,在相关载体显著位置进行公开;四是重大建设项目一律公开,对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治理、长岭岗水库、昌保高速等项目情况进行公开,营造全社会关心项目、支持项目的良好氛围;五是公共服务内容一律公开,重点对社会保险、教育教学、社会救助、文化服务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公示,做到公共产品属性姓“公”;六是公共监管内容一律公开,重点对环境执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执法等监管内容进行公开,避免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情况发生。2016年度全县发布政务类信息25371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246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999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数2468件。我县还通过多渠道多方式进行政府信息的公开,做到了公开的点面结合,增加了公开的覆盖面。其中以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25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16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319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515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我县认真接受和解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热点问题及重大舆情问题提出的咨询。2016年内,全县乡镇、部门、政务服务大厅、行政村等现场咨询6700人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53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22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30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96次。答复率达100%,内容主要涉及交通安全、国土资源、农林水、安全生产、城镇建管、低保社保、干部人事等方面。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19件,其中当面申请17件,信函申请2件,所有申请全部按时办结。还收到申请答复3件,申请内容为同意公开信息。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到任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机构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县政府办公室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4.6万元,实际支出5.2万元,用于政府网站建设,各乡镇及部门安排专项经费29.2万元作为信息公开保障经费。全县共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23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46个。年内,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收取过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县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量不足等情况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对《条例》实施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平台建设仍不够完善;三是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需进一步完善;四是网上信息公开民众认知度还不够;五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不足。

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按照“夯实基础、扩大范围、创新方式、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深入贯彻实施条例、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载体。继续强化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等核心功能,巩固完善成果,使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大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网、昌宁新闻网、政务微信等新媒体的建设力度。加强和完善新闻发布,建立新闻发布专家库和专家解读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焦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昌宁县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升级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增补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干部素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的基础和保障。下一步将通过分类指导、教育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一是抓好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三是建好交流平台,积极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工作交流,总结经验。同时,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到市、省参与培训、顶岗锻炼等,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理顺关系,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的体制机制;针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较少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方便群众知晓;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和发布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等,推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