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05_Z/2018-0313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3-13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现就做好汛前地质灾害排查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隐患排查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工作,以2017年昌宁县地质灾害隐患及群测群防情况登记表为基础,组织人员,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逐点排查、调查,并填写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表及群测群防情况登记表(附件1-4)。对排查、调查过程中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将其纳入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任务,并及时设立警示标志牌,对通过避让搬迁、工程治理消除威胁可撤消的隐患点说明核销原因。
二、科学严谨,突出重点
根据排查结果,各乡镇及时调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编制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划定重点防范区域,确定监测重点和防治重点,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分管领导、各国土分局局长(负责人),于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14:30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参加2018年度地质灾害汛前排查工作会。
(二)各乡(镇)2018年地质灾害隐患及群测群防表在2017年地质灾害隐患及群测群防表(附件1)基础上进行调整修改,修改部分标注为红体字;年度防灾减灾方案的编制要严格按《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附件5)统一格式编制;年度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预测要统一按地理区域,说明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的重点区域、重点防范。
(三)务必于2月3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相关表格(附件1-4)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矿股,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的编制,并将乡镇人民政府红头发文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加盖公章的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网络表(附件1-4)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矿股。(电话、传真:7121882,电子邮箱:syuteki23zd@qq.com)。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于3月2日前,完成本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行文发布,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矿股备案。
(五)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一经发布,要认真组织实施,提前部署和落实各项具体防范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