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15A/2024020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更戛乡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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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 名儿童死亡、1 名儿童受伤。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 人死亡、9 人受伤。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根据《昌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昌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昌宁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消防委发〔2024〕3号),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培训、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七大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舍管理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消防安全责任未落实
1.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2.未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未明确防火责任人。
3.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4.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并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五)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1.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
2.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
3.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
4.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器材配置数量不足或者挪用、损坏。
2.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3.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9日前)。一是结合更戛实际制定整治行动方案,进行专题部署发动;二是向社会广泛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三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单位责任人或委托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存档备查,在全乡范围内形成攻坚声势。三是组织乡派出所、综合执法中心、消防工作站、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一兵两员”等力量,对全乡“九小场所”开展排查,对于执法权责外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上报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10日前)。按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七大行动”,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相关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一是开展大整治工作。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制定隐患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作为攻坚整治对象,督促相关单位场所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等问题。二是开展大曝光行动。乡宣传办、乡微信公众号,各村(社区)要在微信群、户长会、火塘会等广泛刊播消防安全提示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大力宣传“12345”“12350”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组织引导居民落实“三清三关”要求,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三是组织集中培训。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训。
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领域,严格落实焊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制度;大整治行动期间,组织已登记备案电气焊工开展一次作业安全专题培训。对特种行业,针对性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和春节后复工复产专题培训。四是开展大演练活动。聚焦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开展一轮全员消防安全演练,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25日前)。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对验收评估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乡直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整治行动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社区)、乡直单位要统筹结合冬春火灾防控、春节消防安全工作等重点任务,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针对性开展治理,全力维护本村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应急广播、微信联络群、宣传横幅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攻坚行动经验做法及典型事例,及时通报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人人参与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村、乡直各单位请于每日下午16:00前报送消防安全隐患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在检查中发现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的,应及时报乡执法中心。
(五)强化监督问效。各村(社区)、乡直单位要将整治行动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将严肃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