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15A-/2023-0303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更戛乡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昌宁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昌宁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组织领导及统筹协调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昌宁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张加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晓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富军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局长
李明川 县财政局局长
左宏智 县水务局局长
成员:赵焰彤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副局长
徐家秀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副局长
罗云鹏 县财政局副局长
曹 磊 县水务局副局长
沈 鑫 田园镇人大主席
张雄兵 漭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建宏 大田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段超鹏 柯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字成林 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应林 更戛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黄本科 勐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杞晓涛 温泉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毕德胜 鸡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 业 堵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玲君 耉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武装部部长
万 峰 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项目实施单位为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由周富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发生变动时,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