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15A-/2021-0522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更戛乡 |
公开目录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1-05-22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两烟产业)项目实施计划
各种植烤烟、香料烟乡镇:
为推进“两烟”产业高质量发展,今年将继续实施“昌宁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两烟产业)项目”,现初步拟定项目实施计划如下。
一、烤烟产业
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840万元,全部为云南省昌宁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其中:大田坝镇47.4万元,柯街镇67.2万元,卡斯镇86.9万元,更戛乡110.6万元,温泉镇45.7万元,鸡飞镇92.8万元,翁堵镇49.4万元,耈街乡204万元,珠街乡136万元。具体计划为:
1.计划用于膜下小苗种植补助资金90万元。补助标准30元/亩。
2.计划用于大田施用液体有机肥试验补助资金13.02万元。补助标准60元/亩。分乡镇为:大田坝镇120亩0.72万元,柯街镇170亩1.02万元,卡斯镇220亩1.32万元,更戛乡280亩1.68万元,温泉镇100亩0.6万元,鸡飞镇230亩1.38万元,翁堵镇120亩0.72万元,耈街乡550亩3.3万元,珠街乡380亩2.28万元。
3.计划用于田间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44.4万元。补助标准5元/亩。
4.计划用于解决贪青晚熟补助资金40万元。补助标准40元/亩。
5.计划用于烟用煤补助资金200万元。补助标准200元/吨。
6.计划用于生物质燃料补助资金200万元。补助标准100元/吨。
7.计划用于土地深翻补助资金100万元。补助标准200元/亩。(要求:深翻不低于30厘米)
8.计划用于新建密集烤房补助资金24万元。补助标准6000元/座。分乡镇指标:柯街镇5座,温泉镇10座,鸡飞镇15座,珠街乡10座。(产权归属烤烟专业合作社)
9.计划用于老烤房改造补助资金29.4万元。补助标准2000元/座。分乡镇指标:柯街镇14座,卡斯镇40座,温泉镇27座,鸡飞镇19座,耈街乡12座,珠街乡35座。
10.计划用于开展烤烟防雹作业补助资金50万元。具体事宜请各乡镇与县气象局协商。
11.计划用于小型农机补助资金40.84万元。补助标准控制在购置农机具发票金额的30%以内。
12.计划项目管理费8.34万元。分乡镇为:大田坝镇0.47万元,柯街镇0.67万元,卡斯镇0.86万元,更戛乡1.1万元,温泉镇0.45万元,鸡飞镇0.92万元,翁堵镇0.49万元,耈街乡2.03万元,珠街乡1.35万元。
二、香料烟产业
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120万元,全部为云南省昌宁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其中:勐统镇60万元,鸡飞镇16万元,大田坝镇14万元,卡斯镇30万元。具体计划为:
1.计划用于2022产季育苗基质补助90.1万元。补助标准不超过45元/袋。分乡镇为:勐统镇42万元,鸡飞镇12.64万元,大田坝镇11.16万元,卡斯镇24.3万元。
2.计划用于育苗池膜补助21.5万元。补助标准为10元/张。分乡镇为:勐统镇10.2万元,鸡飞镇3.2万元,大田坝镇2.7万元,卡斯镇5.4万元。
3.计划用于无人机补助7.2万元。补助标准为18000元/台。(勐统镇核销,产权归属昌宁县云叶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
4.计划项目管理费1.2万元。分乡镇为:勐统镇0.6万元,鸡飞镇0.16万元,大田坝镇0.14万元,卡斯镇0.3万元。
请各乡镇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县级计划于2021年4月份组织项目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