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0-0525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兰桂生物质资源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行政审批与土壤环境股 邮政编码:678100 联系电话:0875-7121139(兼传真) 政务服务中心:0875-7120833 电子邮箱:yncnwkk@163.com
公开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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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兰桂生物质资源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立桂村老烟站 |
建设单位 |
昌宁县兰桂生物资源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云南蓝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3393.35m2,租用老烟站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开展生产经营,原烟站厂房设计为生产厂房,包括原料堆放区、破碎区、烘干区、压缩区以及成品仓库,原厂区南部烟叶站办公生活区为办公区,新建消防水池、危废暂存间、隔油池、沉淀池和购置除尘装置等环保设施。拟建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1条,主要产品供给翁堵镇烤烟种植农户。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4万元,占总投资的7.3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项目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无施工生活废水产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二)加强营运期的环境管理。1.废水。营运期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并进入旱厕,处理后的生活废水委托周边居民综合利用,不外排。2.废气。营运期原料堆场、运输车辆需篷布遮盖处理,加强项目区洒水降尘。在破碎、制粒、筛分阶段产生粉尘由自带收尘设施收集后与烘干炉废气统一到旋风除尘器进行处理,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再进入水滤室进行第二次除尘,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旋风除尘器底部自带布袋收尘设施,经旋风除尘器拦截的尾尘,回用于烘干工段作为原料,并定期对水滤室底部清掏。废气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3.噪声。营运期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营运期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与隔油池废油一并运至翁堵镇垃圾集中处理点处理。旱厕委托周边居民定期清掏综合利用。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