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10_C/2018-0921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18-09-21 |
文号 | 浏览量 |
张绍宣等3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村垃圾处置工程的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伴随着经济的快速长足发展,农村生活、建筑垃圾急剧增多,现有垃圾处置设备已无法满足农村垃圾处置需求,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受到严重威胁,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更戛乡计划实施农村垃圾处置工程,工程将覆盖到自然村,主要内容为新建垃圾池、焚烧炉,购置小型垃圾清运车、垃圾分装箱等,以自然村为单位,实现垃圾统一清运、集中处置。建议:给予更戛乡实施农村垃圾处置工程项目资金、设备设施支持和帮助,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经集中梳理,现答复如下:昌宁县环保局将更戛乡木瓜树、打瓦、田头、西米等4个贫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入国开行资金支持项目,计划总投资334.92万元;打瓦、田头、西米等3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入浦发行资金支持的项目,计划总投资456.1万元,目前正在实施。在所实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生活垃圾收集与清运工程约占项目总投资的40%,根据项目辐射范围修建垃圾热解处理站,配备必要的垃圾斗、垃圾桶、垃圾清理工具和垃圾运输车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下步工作中,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快项目申报工作,并积极配合更戛乡人民政府共同管理好已实施的项目,确保项目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环保工作。
昌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