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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169183-5-/2022-0708005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公开目录 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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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抓好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抓实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发布《2022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加强执法监管,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推进会议,制定印发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一厂(场)一策”措施,开展11家工业源、19家建筑工地的施工扬尘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二是强化柴油货车排放管控。召开重型汽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安装工作会议,印发《昌宁县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OBD安装管理工作方案》,市级下达我县柴油货车设备安装任务216辆,目前已超额完成安装任务。三是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制定印发《昌宁县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完成9家二类修理厂以及40个加油站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工作,并将40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管理纳入日常监管,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加油站做好油气回收装置的日常维护,确保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四是加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控。制定《昌宁县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昌宁县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动员部署会议,截至目前共对辖区的50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完成11家餐饮单位油烟设备安装工作。从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结果看,2022年1—5月份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

2.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统筹抓好右甸河、枯柯河、大勐统河、河西水库等重点流域和重要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二是抓实医疗废水整治工作,制定《昌宁县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整治方案》,开展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完成全县143家(4家二级甲等医院、14家一级甲等医院、1家个体诊所、124个村卫生所)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能力问题排查工作,正在组织县城4家二级医院开展整改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完成澜沧江、黑惠江昌宁段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完成兴茂屠宰场、污水处理厂、耇酒厂的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对已批复的入河排污口,督促排污单位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标志牌。四是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出昌宁县工业园区涉水企业7家(包括废水循环利用的企业),由于园区企业污水排放量少,园区污水处理厂暂时无法投入运行,企业排放的废水暂时委托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完成涉及长江经济带的6家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1—5月份国控、省控、县控断面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3.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扎实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在2020年整改基础上查缺补漏,要求企业开展自检自查。二是开展涉重金属废渣推存点风险排查工作。制定印发《昌宁县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昌宁县松山锡矿公司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现场风险调查工作、污染源整改方案、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三是开展固体废物风险排查工作。编制县级排查实施方案,完成5家重金属企业现场排查工作。四是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上半年开展2次现场排查,重点对昌宁县锡矿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土壤风险调查管控,确保不发生环境风险事件。五是抓实医疗废弃物监管工作。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定期对隔离点、疫情防控重点医疗机构及12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上半年完成82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申报登记,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1次,对县城2个新冠疫情隔离点检查2次。六是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全县土壤环境保持稳定。

(二)加快项目建设。正在实施漭水镇小湾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900万元,完成投资454万元;完成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正在进行市级审查,计划投资1325万元;完成4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治理率达41.2%;争取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3个(更戛乡西桂村上寨自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湾甸傣族乡上甸社区马棒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柯街镇松林村老爬坑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到位资金500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319万元,占任务计划17000万元的54.8%。2022年入库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5个,总投资投资1514万元,申请省级专项资金1383万元;计划申报入库中央项目库3个,总投资11000万元;枯柯河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经省发改委审核后已报国家发改委,概算总投资5.7亿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亿元。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类似项目全省共申报6个,我县申报的项目排名第四。

(三)抓好生态创建工作。在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基础上,完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初稿)编制工作,3月18日召开“两山”转化持续典型案例座谈会,6月17日召开《两山》基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正在开展报批准备工作。

(四)深化环评审批。一是主动开展重大项目环评手续服务工作及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截至目前,永昌高速公路已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工作,正在开展送审工作;昌宁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正在对环评报告进行修编,待送审。二是落实环评审批工作。上半年共审批项目6个,登记备案35个。三是严格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工作。配合自然资源局开展现场踏勘及联合审查,进一步把好矿山等相关行业环境准入关,落实好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定。

(五)强化环境执法监测。制定《昌宁县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按月对2个国控断面(湾甸、习谦)、2个省控断面(卡斯、大勐统河)、1个县控断面(九甲大坝)开展监测工作;按季度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河西水库)、3个备用水源(清灵寺水厂、麻地河水库、长岭岗水库)以及千顿万人水(水平水库)饮用水源地、11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开展监测工作;每半年一次对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及6个断面河流交界点断面开展监测工作;召开工业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会议,督促31家企业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按规定对12个重点污染源开展执法监测;按季度对7个功能区噪声点位开展监测。上半年共出具各类监测报告57份,按时完成完成“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监测站版)”、“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数据填报系统”、“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填报以及监测数据公开工作。

(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上半年共选派4人次参加国家、省厅组织的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10余人次,对全县各类工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72家次;对省厅联合执法检查反馈的64家问题企业中的46家企业开展“回头看”;共受理信访投诉举报25件,对3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罚款88.9万元。

(七)抓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2021年至今,中央、省、市督察、督导、巡察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226个,其中中央环保督察12个,督察期间交办昌宁投诉件4件,省政府督导第一轮交办问题3个、第二轮督导交办问题3个,省级交叉执法检查交办问题183个,市委专项巡察交办问题25个(其中我局牵头办理的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截至目前,226个问题完成整改214个,整改率94.69%,4件投诉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未完成的12项措施正在按时序推进。

(八)扎实开展环保宣教工作。紧扣“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在昆明召开为契机,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利用街天到农贸市场开展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努力提升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到挂包村(耈街乡阿水村小学)组织举办“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现场宣传活动,与学校师生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为主题的庆“六.一”活动;推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参观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昌宁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环境监测状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于5000余份、发放环保购物袋1000余个,发放围裙300余条,发放作业本、铅笔、彩笔80套,接受咨询300余人次。

(九)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做到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不少于1次;严格按程序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持以机关党建为抓手,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等组织活动与部门本职工作有机结合。2022年上半年以来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召开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3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上党课2次。三是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不隐瞒、不避讳,2022年以来昌宁分局干部职工无重大事项。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人事、财务、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工作分别由其他班子成员分管。2022年以来召开党组班子会议6次,专题研究大额资金拨付、支部换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等工作,所涉研究事项都经集体讨论,不事先定调,主要领导不作引导性发言。五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月30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1日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分别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次,适时开展元旦、清明、劳动、端午节前廉政提醒谈话。六是是持续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部门权责清单,突出人财物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分配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抓实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监督管理。七是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2022年3月21日至4月20日,十四届县委第三轮第六巡察组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开展巡察,5月19日进行反馈,目前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组织整改。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艰巨。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难度较大,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健全,环境治理点多面广、资金需求与实际投入差距较大,治理难度较大。

(二)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基础薄弱。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和持久性等特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治理难度较大。

(三)大气污染治理面临新的压力。全县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城市餐饮、露天烧烤店逐年增加,对全县大气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压力。

(四)大环保的格局尚未真正形成。昌宁属山区农业大县,农业人口比重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传统的生产生活习惯短时间内难以转变,与现行的环境保护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环境监管压力逐年加大。

(五)环境监管执法仍需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不到位,环境执法监管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监管能力薄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难以做到全覆盖。

三、下半年工作措施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聚焦春夏季大气变化以及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污染,抓实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深化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餐饮油烟、城市施工扬尘等社会污染源整治;二是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把握好减污降碳总要求,统筹谋划有利于推动产业、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节能降碳的举措,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降低碳排放强度;三是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9.7%以上。

2.打好碧水保卫战。精准分析影响水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区域、分行业、分污染源对症下药,实施精细化管理。一是抓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推动怒江、澜沧江两大水系的枯柯河、右甸河、大勐统河、澜沧江(昌宁段)、黒惠江(昌宁段)等重点流域常态化管控,严格落实各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中既定目标,完成14个以上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加快水生态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二是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计划投资1325万元,实施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三是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全面摸清各医疗机构医疗污水产生、收集、处理情况,持续开展综合治理。四是加大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力度,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各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3.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状况,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防治行动,加强污染源头防控。二是加强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和评价,针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加大保护力度,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全面落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措施,确保受污染耕地得到安全利用。三是严格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三)加快“两山”基地创建工作。在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的基础上,年内力争创建为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

(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一是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突破口,结合各级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情况,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紧盯问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风险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及时公开查处和整改情况。二是全力防控环境风险,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向全社会传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坚定决心。

(五)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储备。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投资任务,在实施好在建项目的基础上,准确把握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投向,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用项目带动全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重点开展习谦国控断面、勐统省控断面水污染防治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昌宁县怒江流域枯柯河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示范项目进入国家发改委2022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库,加快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和包装,完成3个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投资500万元,争取到位项目2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000万元。

(六)抓实环保宣教工作。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社会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自觉,推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