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18-1207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8-12-0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昌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对照《昌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结合环保部门工作职责,现自查如下。
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县环保局明确由1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承担股室。年初,通过召开局班子会议,局长听取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全面落实公开。2018年,县环保局按照要求在政府网站各应公开专栏依法公开环境保护部门相关信息,截止11月底,共计公开发布信息100条,答复网站网民留言2条,转办一条。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具体公开事项落实情况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各级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应当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本机关负责人审签;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公文审签前应先送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县环保局所印发的行政审批文件均按程序主动进行公开,年内共公开审批事项9件。不存在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事项。
2.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按年度分类发布有关内容。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文时,应提供发布机构、内容概述、发布日期、文号等。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年内,县环保局共答复“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均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予以公开。
3.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年内,县环保局查办环境违法案件6件,处罚决定书均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
4.对“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整改,按有关要求补充完善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说明。年内,环保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资金信息6条,对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进行依法公开。
5.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年内,县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县环保局依托政府网站环境信息公开栏目,依法发布环境保护有关信息,让群众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环境保护信息,使“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民心。
6.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发展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方面,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昌宁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部门意见。为营造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良好氛围,县环保局年内共计在政府网站发布有关环境信息42条,夯实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
7.开展政策解读,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2018年,县环保局在政府门户网站转载、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0条,其中政策类4条,通知公告类6条。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2018年,县环保局及时答复网站网民留言2件,转办1件。
2.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为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环保局明确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业务负责人员,按要求参加县级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采取日读网、周总结、月提醒、季通报、年评分的方式,全面读网,加大读网频次和力度,做实日常监测,定期抽查,常态把关,加强新发布信息的检查核实,着力整改、监督政府网站存在的栏目不更新和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全面规范。对应公开栏目,县环保局均依法按要求进行公开。
2.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县环保局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只有一个,属微信公众号,名称为“昌宁县环境保护局”。公众号有专门人员管理,严格按规定发布环境保护信息。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截止11月28日,环保局共计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00条,所发布内容均通过分管领导审查,主要领导最终审核签字,形成保密审查表,按时上报县网管中心。
2.按照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研究出台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县环保局已制定《昌宁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制度》,于2018年3月13日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自查,县环保局存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强、公开的主动性不高、对公开内容保障和信息公开发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下步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政府网站已有环境保护栏目为基础,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在信息公开方面的窗口、桥梁作用,对各个栏目应公开内容尽量予以公开,在追求量的同时注重把好“质”的关;其次,进一步抓实信息发布审核工作。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主动发布信息和转载信息的审核,对照自身存在问题,多措并举,层层把关,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第三,进一步做好做实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为畅通政民互动渠道,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要求工作人员每天必须登录网站,查看网民留言,认真分析留言诉求,做到抓住关键有效解答。第四,细化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职责,一是严格审核把关将要发布的信息内容(包括格式、内容准确性、错别字等);二是及时答复“网民留言”;三是健全公开内容,各栏目信息要及时更新。
昌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