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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07F/20231201-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湾甸乡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日期 2023-11-30
文号 浏览量 78
主题词
昌宁县湾甸乡人民政府关于赋权事项交接书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要求,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昌宁县乡镇行政职权目录的决定》(昌政发〔2023〕46号)的安排部署,昌宁县湾甸乡与9个县级单位分别签订了赋权事项交接书,现予以公示。

昌宁县湾甸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移交赋权事项目录》(湾甸乡).xls
附件【《移交赋权事项目录》.xls
附件【昌宁县水务局关于赋权事项交接单(湾甸乡).docx
附件【赋权事项交接书(湾甸) .docx
附件【湾甸乡行政职权目录(2023 年版).xls
附件【赋权事项交接书(湾甸乡).docx
附件【湾甸乡行政职权目录(2023 年版).xls
附件【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湾甸乡人民政府.docx
附件【湾甸傣族乡.doc
附件【湾甸傣族乡《移交赋权事项目录》.xls
附件【附件.《移交赋权事项目录》(湾甸乡).xls
附件【县林草局赋权事项交接书(湾甸乡).docx
附件【《湾甸傣族乡移交赋权事项目录》.xls
附件【湾甸傣族乡.docx
附件【《移交赋权事项目录》湾甸傣族乡行政处罚18项.xls
附件【赋权事项交接书(湾甸傣族乡).docx
附件【《移交赋权事项目录》.xls
附件【关于赋权事项交接的通知 (湾甸)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