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2025082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既有洗手设施常态化管理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局:
为持续巩固“勤洗手”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加强洗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监督工作,结合《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巩固“勤洗手”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清设施底数
各乡镇对镇区范围内既有洗手设施开展全面摸排,摸清设施数量、设施位置、损坏情况、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洗手设施“动态更新设备、持续正常使用”,及时处理洗手设施所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管理能力。
二、强化日常管护
各乡镇要落实洗手设施常态化管理达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保障既有洗手设施“有水、有人管、无垃圾”,进一步明确洗手设施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保洁人员、保洁频次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洗手设施管理不到位、洗手台水龙头损坏、无水或长期闲置等情况的发生。
三、加强巡查整改
各乡镇,要对镇区范围内既有公共洗手设施运行管理开展不定期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洗手设施存在问题能及时整改到位。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洗手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四、其它
各乡镇负责收集(镇区)范围内洗手设施数据(附件2),并将汇总数据于每月23日前,上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联系人:陶然,电话:15925575898,邮箱:12030964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