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30/2017-0111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12-25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昌住建发〔2016〕228号 签发人:夏润南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帮助解决市政
工程建设资金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县城是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一个县的形象和脸面,是对外开放最为直接重要的窗口,它既是一个聚合体,又是一个扩散源,更是一个倍增器。加快推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优化投资环境,增强带动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对外形象。2016年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县住建局高位推进县城市政工程建设。目前,已累计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5870.3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5419.23万元;工程设计费用343万元;工程监理费用22.96万元;工程测绘费用53.43万元;工程招标代理费用23.11万元;工程地址勘察费用8.58万元。按建设施工合同的约定,现急需支付资金3025.84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500万元。当前正值岁末年初,为及时支付工程建设资金,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特恳请县人民政府帮助解决资金3025.84万元,望给予批准为谢。
当否,批示。
附件:昌宁县城市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表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 月25日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