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30/2017-0111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12-08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昌住建发〔2016〕192号 签发人:夏润南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帮助解决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建费用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为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体制,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破解城市管理瓶颈。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16〕145)要求,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场所改造建设和执法装备、执法车辆采购工作。经初步测算,共需组建费用170万元,其中:办公场所改造建设及办公设备采购100万元,执法车辆购置70万元。为确保按时完成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建工作,特恳请县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组建费用170万元,望给予批准。
当否,请示。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8日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