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10_B/2016-042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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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保建发〔2016〕36号)安排,自即日起至2016年底,在全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建时提供清单情况。
4.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5.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的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6.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推进情况。
7.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周边防护情况,包括对管廊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施工单位采取现状探勘、专项迁移方案、专项防护措施及对工程支持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的施工监督情况;管廊内防积水排水设施设置及落实到位情况;针对管廊内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施工控制措施;各类孔口安全防护情况;通风与防尘作用安全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管廊交叉部位安全防护情况;管廊内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黄晓东 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李正海 县住建局副局长
于 波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段福银 县住建局建管股股长
许宏明 县住建局质监站站长、安监股负责人
张 艳 县住建局安监股副股长
艾 鲜 项目及融资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杨红卫 县住建局安监股主任科员
杨兰竹 县住建局高级工程师
马红美 县住建局建管股干部
(二)任务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股,由许宏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和汇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管股负责牵头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并提供检查发现的违法证据;质监站、安监股负责牵头做好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提供检查发现的违法证据。
四、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6年4月20日前。县住建局将结合我县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本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工作。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4月下旬—2016年6月。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从5月起,每月底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住建局安监股,并在项目现场存档备查,县住建局将针对实际每月随机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检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6年7月—2016年11月。县住建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组织两次对所有项目全覆盖检查,对政府投资、民生、施工现场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隐患突出的工程实施每月1—2次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整改落实,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12月10日前。县住建局对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县住建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建筑业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将责任细化,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落实责任,认真部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管理,突出重点。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全年整治重点内容,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要创新管理办法,利用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防护工具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控不力的项目县住建局将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对不履行职责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县住建局将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的隐患先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然后进行复查。对不认真整改,甚至拒绝整改的,先下达停工通知,如还不执行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并加强“两场联动”,完善安全生产与市场准入的联动机制,对随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不诚信守信的施工企业在市场生存空间上给予一定限制。
(四)加强引导,及时总结。县住建局将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时机,采用座谈交流、媒体宣传、发放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