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20231103-00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文号 | 浏览量 |
杨志军、屈丹丹、杨春来、杨正明、李鸿程、李正武委员:
首先感谢各位政协委员长期以来对昌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全县新能源车充电站建设的提案》(第65 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接到提案后,县住建局和县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及时沟通对接,对提案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积极推动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目前全县新能源汽车注册量已达740多辆,增长势头迅猛,特别是随着昌保高速和永昌、弥昌、昌链高速的建成通车,昌宁将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成为“辐射滇西南重要交通要道”,过往昌宁的新能源汽车将呈几何程式增长,目前新能源汽车小型集中充电点已无法适应当前和发展的需要的情况。县发改局高度重视,将充电站建设纳入能源“十四五”规划,“十四”期间规划建设充电桩500个。截至目前,昌宁县共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7个,累计建成充电桩40 个,其中快充有30个,慢充10个,充电站涉及田园镇、卡斯镇。田园镇,即昌宁主城区已建成充电站6个,充电桩37个;卡斯已建成充电站1个,充电桩3个。初步形成了以昌宁城区为中心, 辐射周边乡镇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同时,按“十四五”充电站建设计划,目前柯街镇充电桩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正在编制规划设计;昌保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已完成项目备案;田园镇城市加油站充电桩正在建设中,年底投入使用。
与此同时,县住建局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在充电桩项目建设做谋划和落实。一是依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阳光小区和紫檀水岸小区进行新能源车充电站建设;二是积极与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对接,对县城保障房小区、物业小区进行充电站规划建设;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对新规划建设的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新能源充电站情况进行跟踪。对新规划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未配套设计充电站的,在项目规划评审过程中提出建设意见;对新规划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已配套设计充电站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指导检查。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投资促进局研究制定招商计划,同时加强与企业洽谈 ,选择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合作,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多渠道积极争取资金。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属于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在项目建设中,县发改局将积极争取专项债支持,由县级国有企业参股建设,做好全县新能源车充电站专项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
最后,感谢您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倾心关注,更期待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