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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20231103-0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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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昌宁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号提案答复的函

字鋆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实施田园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提案(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历年以来,县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县住建局已将田园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老旧小区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逐年申报计划,2023年县住建局已将文昌、龙井2个片区5个小区纳入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其中包括阳光小区、紫檀水岸小区等5个小区,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改造工作。下步县住建局将逐年申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年解决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符合改造条件老旧小区。

最后,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倾心关注,更期待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