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2024120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市政服务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发布日期 | 2024-12-08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便于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办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县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1.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线上公开;
2.在金润供排水公司微信公众号、营业服务厅设置公告栏公开;
3.在县政务大厅金润供排水公司窗口公开;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工作机构
公司名称:云南省昌宁金润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新华社区环城北路北侧、规划A4路西侧
邮政编码:678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5-7130391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昌宁县水务局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