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20231113-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市政服务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受理报装环节
用户到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相关业务、递交申请。
居民用水:(1)提供用水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 用水人的房产证明,未办理房产证明的可提供土地使用证或规划许可证。
企业、单位用水:(1)提供用水单位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非单位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前来办理,则需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授权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包含名称、地址的内页)或规划许可证。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二、设计施工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完成现场勘查、工程预算编制、现场施工,根据施工实际做出决算,经双方验收确认,结清安装费用后通水。
承诺时限:对无外线工程为2个工作日、对有外线工程为4个工作日。
注:(如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原因,时间顺延)
用水报装服务电话:0875-7130096(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