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6-8/20230426-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市政服务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发布日期 2023-04-2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金润供水公司信息公开清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企事业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领导简介及分工

企事业单位领导姓名,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2

服务信息

费用清单及依据

供水销售价格,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有关收费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办事指南

供水申请报装、过户、销户等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服务范围及办事渠道

供水服务范围,供水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时限、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工作计划

计划类施工停水及恢复供水信息、抄表计划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水质信息

供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安全信息

供水设施安全使用常识和安全提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服务电话

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城规〔2021〕4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3

其它

城市供水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方式,以主动公开为主,原则上不采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