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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20231020-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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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2023年工作总结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2023年工作总结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职能职责是负责指导和规范住建行业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要政策研究和政策解读;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住建系统行政权责清单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住建行业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23年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

截至目前2023年行政许可共办理102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13件,商品房预售许可1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9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2件,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36件,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22件,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9件),行政处罚办理2件(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政处罚1件,对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行政处罚1件),行政确认375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13件,公租房承租资格及租赁补贴资格确认362件)。均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保山)进行公示。统筹执法人员执法证管理工作,做好执法人员考试、培训、换证等工作,确保执法证有效可行,2023年产生新证5个,换证2个,并通过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严格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行录入,截至目前录入行政许可92件。

(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

一是2023年上半年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但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工作,清理出规范性文件1件,邀请法律顾问对该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上报政府办进行备案。二是对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共清理出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1个,但未违反公平竞争,不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不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

(三)行政权责清单相关工作

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5类,共计287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382项,“追责情形”共计2842项,全部以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其中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230项、行政检查30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职权10项。

(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2023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涉及行政处罚2件,均向行政相对人告知有行政复议权,并无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

(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落实“非禁即入”要求,《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聚焦市场主体倍增,2022年昌宁县建筑业企业共计364个,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21个,2023年建筑业企业净增目标为199个,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净增目标为7个。截至目前昌宁县建筑业企业共计426个,净增数为62,完成净增百分比31.16%;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共计23个,净增数为2,完成净增百分比28.57%。持续开展惠企政策的收集汇总、梳理发布,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咨询,精准推送、动态追踪。二是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联合监管、智慧监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检查事项共计12项,现目前已全部完成,涉及联合检查事项共计4项,截至目前完成2项,预计于10月份将剩余2项全部完成。三是围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并将其列入“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认真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四是按月报送优化营商环境信息,截至目前已报送9条。

(六)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相关工作,将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准备学习材料同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按照要求对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国家秘密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宣传,做好相关工作台账的收集整理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法治氛围,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综合素质。开展专题学习20余次

(七)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三化”建设。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实现线上和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截至目前,除涉密事项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可办事项为51项(其中已冻结4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事项为51项(其中已冻结4项),全程网办率达100%。二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做到线上线下同标准、无差别办理,分批次推出“企业+”和个人集成服务事项。三是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好差评”系统主动评价率达98.53%及以上,其中好评率为100%,实现零差评。三是按照《昌宁县开展“一把手”走流程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一把手”走流程专项行动,5个班子成员于9月、10月到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协同办结事项6个。四是初步梳理县级及以下监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事项共计516项,其中提出修改意见99项,暂不进行修改417项。五是赋权乡镇事项共计21项,根据“一乡镇一清单”的要求,结合乡镇自身规模、区位、发展状况、产业特点、行政执法能力等综合因素,13乡镇根据各自接受能力、执行能力确定各乡镇权责清单,田园镇21项、漭水镇21项、大田坝镇21项、柯街镇21项、卡斯镇21项、湾甸傣族乡18项、更戛乡17项、勐统镇21项、温泉镇15项、鸡飞镇21项、翁堵镇21项、耈街彝族苗族乡11项、珠街彝族乡17项,其中田园镇赋权事项执法区域不含县城规划范围内,县城规划范围内由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执法。

(八)用心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信用信息归集,严格执行“双公示”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制度,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保山)”,及时归集报送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信息、行政确认信息、行政监督检查信息,截至目前行政许可归集102件,行政处罚归集2件,行政确认归集375件。二是认真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排查,按时报送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排查工作情况。三是开展诚信机关建设工作,加强诚信宣传,全面实行依法行政、诚信行政,牢固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优化便民服务水平,并按照要求按时报送评比材料,按月报送诚信机关建设信息,截至目前共报送2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加深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任用度,不断优化行政执法,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合规。

二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形成,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存档,确保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合法、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