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2022-061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2-06-14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年,县住建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72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现将县住建局一年来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2年以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按照“依法公开、全面真实、便于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努力创新公开形式,推进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了办事和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落实。局领导班子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在工作中做到了“四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措施。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制定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做到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股室具体实施的长效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健全机制,自觉接受监督。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负责全面协调;局办公室对公开的程序是否到位,内容是否全面真实负具体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为保证我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种规章制度;分门别类地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制度进行了细化,并认真进行了制度调整。
(三)突出重点,准确及时公开。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及时公开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建设方案信息(项目建设地点、用地性质、占地面积、建设内容、规划指标等)、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当年度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信息等)、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等)。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执行情况信息方面: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范围、对象认定及工作程序。三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方面: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四是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方面:及时公开土地供应计划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结构)。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2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不足。缺乏专职负责人员,公开的信息有时不及时。二是对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抓得不紧,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按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对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保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与政务工作有序推进,努力开拓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进一步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二)规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行为。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完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栏目,逐步拓展网上服务项目。不断完善相关公开信息和公开指南,及时上传更新网页内容,抓细抓实。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要在主动公开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