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2020-0601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住建局关于困难职工精准帮扶任务落实情况的汇报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办发〔2018〕120号)、《保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档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户户清”专项行动》(保工发〔2020〕12 号)及《昌宁县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困难职工精准帮扶任务分解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困难职工精准帮扶任务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我县13户在档困难职工中只有鲁杰、刘国娟、段德海3户困难职工需要住房帮扶,现已得到保障。此3户于2010年首次纳入昌宁县首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安置在昌宁县惠民小区,分别保障59.6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到目前,鲁杰、刘国娟、段德海3户仍属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并一直处于在保状态。
昌宁县公共租赁住房房租标准是,城区3.92元/月/平方米,目前鲁杰、刘国娟、段德海3户房租以廉租住房的收费标准执行,租金为1.4元/月/平方米,为正常租金标准的35.71%。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