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30/2017-0106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6-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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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6年主要工作
及2017年工作思路措施的报告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住建局2016年主要工作及2017年工作思路措施报告如下。
一、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以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全县经济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的战略目标,紧扣目标、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高位推动, 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呈现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注重科学统筹,实现经济社会指标均衡发展。截至10月底,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达40.8平方米,比2015年末增加1.8平方米,预计年末达41.2平方米;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达3.9万平方米,比2015年末增加0.9万平方米,预计年末达4.7万平方米;城镇建成区面积达25.2平方公里,比2015年末增加2平方公里,预计年末达25.7平方米;县城建成区面积达10.1平方米公里,比2015年末增加0.8平方公里,预计年末达10.3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14.8万人,比2015年末增加1.2万人,预计年末达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42.3%,比2015年末增加3.9个百分比,预计年末达42.8%;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比2015年末增加1平方米,预计年末达13.2平方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比2015年末增加1.4个百分点,预计年末达40.4%;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8.7%,比2015末增加0.2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8.2%,比2015末增加0.7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比2015末增加2.3百分点。
(二)坚持规划引领,城乡规划体系日趋完善。在城市规划上,高质量编制完成了《昌宁县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昌宁县城道路网专项规划》、《昌宁县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等专项规划和修建新详细规划。在村镇规划上,启动了《昌宁县卡斯镇工业型特色小镇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了《昌宁县柯街镇商贸型特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昌宁县卡斯镇工业型特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昌宁县湾甸傣族乡集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昌宁县卡斯镇滨河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全县4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和2016年8个省级示范村规划编制等工作。规划管理上,在全市率先建成了城市规划展馆,严格规范规划审批程序,对重大项目和规划设计坚持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集体评审,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开性。坚持规划与管理相结合原则,对突破规划指标、随意改变建筑容积率等行为,以及对违反建筑相关规程、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进行严厉查处,坚决杜绝重规划轻落实、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发生,坚决维护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做到“一个城市、一个空间、一个规划、一张蓝图、一抓到底”。
(三)狠抓项目建设,拉动城市建设投资快速增长。2016年,城镇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任务23.4亿元,支撑项目共100个,其中续建项目17个、新开工项目83个,城区项目31个,其中重大项目7个。截至10月底,累计完成上报城镇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投资入库(县级匹配)14.70亿元,同比增长65.2%(2015年同期完成8.9亿元),为2016年度投资任务的62.8%,其中完成重大项目投资5.55亿元。预计第四季度完成投资8.7亿元,全年完成投资23.4亿元。
(四)抓实“去库存”,推动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住房消费的有关精神和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通过采取降低和缓缴房地产开发相关费用、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发放购房补贴等有效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截至9月底,累计消化商品房库存12.37万平方米、827套,同比增长51.8%。其中:住宅563套、7.78万平方米;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8亿元,同比增长12.8%;商品房销售额达5.03亿元,同比增长42.1%。预计年末累计消化商品房库存15.2万平方米、1085套。
(五)深化服务监管,推动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目标任务,以“强化监管、提升服务”为重点,从民生、就业、富民的高度,积极做好建筑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全县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截至9月底,实现建筑业总产值8.45万元,同比增长32.03%(2015年同期完成6.4亿元),为年度目标任务的62.6%(市级任务的69.8%);完成建筑业增加值5.66亿元,同比增42.8%。
(六)坚持民生为本,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截至10月底,2016年500套(户)改造任务已开工423套(户),其中实物安置194套、货币补偿229户,开工率达84.6%。2016年完成投资43793万元,完成率99.5%,安置房374套5.35万平方米已全部开工,并完成主体3.77万平方米,12月15日将全面建成交房。全力实施加快城镇保障房建设。已全面完成2013年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及绿化、亮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6830套、36.14万平方米,其中:建成22.64万平方米、4138套,基本建成13. 5万平方米、2692套。强化公共住房配租工作,累计分配入住4138套,入住率占建成数的100%,其中2016年1至9月份分配公租房2964套。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建设。2016年 3000户农村改造任务已全面开工,其中易地搬迁2521户,原址重建479户,开工率为100%;竣工1020户,竣工率为34%,可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主体竣工,12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2017年1月底前入住。
二、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预测及分析研判
(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艰巨。从客观方面讲,由于近年来投资总量逐年增加,在原有的基础上要继续保持较高增速,难度较大,任务艰巨。从主观方面看,因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导致城市道路、地下综合管廊等一大批支撑性项目无法落地,带来有效投资增速减缓。
(二)建筑业产值增长形势严峻。从外部环境看,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影响,建设工程投资高开、高走将会成为历史,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资源向我县建筑业企业集聚的难度将会继续加大。从昌宁实际讲,现有的3家建筑企业,资质结构单一,规模较小、融资能力不强,投资领域单一,县内建筑市场60%以上的份额被外地建筑企业占据。要在短期内抢占市场先机,实现“弯道超越”难度较大,可挖潜空间较小。
三、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围绕打造“环山脉水,田城相拥”的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为战略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坚持依法规划、依法建设和依法管理,坚持适用、经济、和谐、美观的建筑理念,着力转变城乡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乡建设特色,着力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全力推进特色城镇化进程和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建设。
(二)发展目标。2017年末,完成城镇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3.2万元;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40000万元;全县城镇建成区面积达28.2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面积11.3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15.7万人,城镇化水平达44.7%;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14.4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2.3%;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41.5平方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城市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四、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主要任务
(一)突出规划引领,着力提升城乡规划水平。牢固树立“规划是先导、规划是龙头、规划是法”的理念,按照“注重特色、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大规划编制投入,切实加大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力度,努力提高规划水平。一是完善城市规划体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18号)文件要求,启动 “四规合一”工作。结合县委、县政府对城市建设发展重大战略调整,完成《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修改,以及《昌宁县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昌宁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完善科学的城市规划体系,引领特色城镇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城市景观设计。通过全面开展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系统打造“山、水、田、城”为核心要素的城市特色景观风貌。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和环境更加协调、优美,提升城市品质。三是强化城乡规划管控。坚持规划与建设相统一原则,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少批多建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最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最严厉的打击措施,确保城乡实施到位、执法到位。坚持规划与管理相结合原则,对突破规划指标、随意改变建筑容积率等行为,以及对违反建筑相关规程、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进行严厉查处,坚决杜绝重规划轻落实、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发生,确保规划执行不走样,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依托项目建设,着力增强城市承载功能。坚持“扩容提质、打造亮点”的城市建设思路,全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一是全力推进县城道路建设。计划投资13530万元,启动并建成二环北路西段(滨河西路至环城西路)1535×40米,环城西路北延段(环城北路至二环北路)421×40米,A2路(文昌路西段至二环北路)773×20米,A4路(环城北路西段至二环北路)400×20米,宝丰路北段(环城北路至二环北路)395×32米;投资3099.8万元,启动建设环城南路西段(滨河西路南段至宝丰路南段)390×24米;依托昌保高速高速建设,投资32675万元,启动兴宁街南段(昌保高速入口连接线);3500×60米;完成二环北路中段(宝丰路北段至滨河西路北段)及兴宁路北段(环城北路至二环北路)市政道路建设。二是全力推进县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投资19770万元,启动并建成二环北路西段(滨河西路至环城西路)双仓综合管廊1535米,环城西路北延段(环城北路至二环北路)双仓综合管廊421米,A2路(文昌路西段至二环北路)单仓综合管廊773米,A4路(环城北路西段至二环北路)单仓综合管廊400米,宝丰路北段(环城北路至二环北路)单仓综合管廊395米;投资1775万元,启动建设环城南路西段(滨河西路南段至宝丰路南段)单仓综合管廊390米;投资22750万元,启动兴宁街南段(昌保高速下口至县城)双仓综合管廊3500米;完成二环北路中段(宝丰路北段至滨河西路北段)及兴宁路北段(环城北路至二环北路)综合管廊建设。三是全力推进县城绿化工程建设。完成城北湿地公园建设;计划投资3.61亿元,启动右甸河综合治理项目二三期建设及城区道路绿化建设提升改造,实施茶韵公园绿化提升、右甸河核心段景观及县城主干道绿化提升工程建设。四是全力推进集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计划投资6000万元,实施大田坝镇及翁堵镇集镇供水项目建设。五是全力推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计划投资 45000万元,开发商业地产,完善通道、电力通讯、给排水、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六是全力推进县城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投资16000万元,完成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土地整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货币安置171套(户)。力争2017年末,完成城镇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3.2亿元以上。
(三)加强行业监管,着力推动建设领域重要产业发展。一是大力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住房消费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保山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严格执行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免征营业税规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完成投资45000万元以上,力争2017年消化商品房库存13万平方米、928套。二是大力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以规范市场主体为主线,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培育资质建筑企业,力争年内完成云南顺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确保2017年末实现建筑业产值14亿元以上。三是全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全力开展建筑节能推广和应用工作,确保建筑节能推广和应用工作取得新成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100%,施工图审查合格率100%,施工执行率100%。
(四)要使洪荒之力,全力抓实2017年三项重点工作。一是
高位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根据住建部相关要求,由省住设厅组织的国家园林县城省级初审专家评议组一行7人于2016年10月17日—18日对昌宁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进行初审。我们将以省级初评为新起点,对照住建部新的国家园林县城标准指标体系要求,对省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级园林县城标准,按期实现创园目标。近期具体工作考虑为:11月底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完成方案编制工作;12月中旬前召开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动员会议,签订创园工作目标责任书;6月30日前完成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及技术报告片制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9月30日前全面完成绿化及配套提升工程建设。二是全力推进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以城区主次干道、基本农田保护区、进出城道路沿线及重要节点、镇村道路沿线、乡镇集镇规划区、中心村周边为治理范围,全面推进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2016年11月启动集中治理工作,严控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增量,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30%以上;2017年底,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存量处理率达90%以上,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50%以上。三是全面抓好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编报工作。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发展工程,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有利于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梳理、谋划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确定的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集中力量推进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的编报工作,为我县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