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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30/2021-0108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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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照《昌宁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23号)精神,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主要内容

1.落实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公布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实现“一次办结”清单,全面梳理公布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清单、指南。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省市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应当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对机关的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对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要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三)加强公共资源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政策、对象认定、资金分配和改造结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二是做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方面的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园林管理处、环卫所、房管处牵头落实)。四是做好建设领域信用管理信息公开。

四)深化城乡规划信息公开。按照阳光规划的要求,做好县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详细性规划、城市设计、专项规划等的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做好建设项目选址和规划条件的公示。

(五)深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一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提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方便公众获取。建立健全意见与建议的收集、回应和处理机制,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公开程序。二是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三是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公开形式

1.采用公告、政务公开栏,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2.以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公开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

3.通过规划展览馆做好阳光规划相关工作,通过昌宁住建微信、微博做好相关政务公开。

4.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等形式,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5.适当运用允许当事人查阅资料的形式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形式的补充。

6.其他使社会公众知晓的形式。

三、监督保障机制和责任要求

(一)保障机制。各股室要详细规定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事项和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范围,并落实专人负责。

(二)责任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专职工作人员对各自承担的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补充、完善和整改,要求最少每月更新一次,所更新内容必须与栏目标题相符。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不符合要求的,或是不履行承诺或不依照规定公开的,由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的,予以通报。

(三)学习培训。加强对办公人员的信息写作培训,提升人员素质,提升文字能力和水平,做到政务公开准确高效。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