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8-9-/2019-0729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 | 2019-07-29 |
文号 | 浏览量 |
幸春林、张晓萍、郭忠会、张建国、韩佳映、屈跃文代表:
您好。您在昌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大链二级路南海田路段安装定点测速设备的建议》(第33号)已由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该建议的办理、落实,并按照工作职责专门指定分管局领导为责任人,积极组织相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调研、方案制定、办理实施。作为承办单位,现就该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不妥之处,敬请评议。
一、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昌宁县公安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33号建议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细化建议办理措施。4月9日召开专题会议,全力推进建议的办理。
二、因地制宜,科学办理。根据《云南省清理规范公路测速设备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公路测速取证设备设置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于今年初起,在全省范围内不再报批新增测速点。县公安局根据代表建议加大该路段巡逻查控力度,在湾甸辖区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主动作为,压降交通事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公安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建议,促进公安工作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