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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83-3/20241127-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行政强制 发布日期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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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行政强制信息公开表

单位: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号:2024130

被行政强制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昌宁县勐统镇冰凌橙夏冷饮店

被行政强制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杨颖

行政强制决定书文号:昌市监延强〔2024〕130 号

案由: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违法的主要事实:

    2024年10月21日下午,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依法对当事人经营食品的情况开展勐统“甜笋节”专项食品安全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部分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检查结束后,经报局领导批准,2024年10月21日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昌市监强制〔2024〕130号)。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因情况复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决定将该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延长至2025年01月03日。

行政强制决定的种类:延长扣押

行政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

行政强制的期限:45日

作出行政强制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强制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9日